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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力股份”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2年5月23日在昆山市西湖路28号国力股份1号会议室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琴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查<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6月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国力股份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8日

  至2022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或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尹剑平、黄浩、覃奀垚、昆山国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招商资管国力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6月6日,下午13:30-15:30;

  6、现场登记地点: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国力股份1号会议室

  7、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

  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12-36915759

  传真:0512-36872133

  2.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

  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

  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

  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

  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2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剑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加快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二)审议通过《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

  董事尹剑平、黄浩、覃奀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实施考核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尹剑平、黄浩、覃奀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及可归属数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作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尹剑平、黄浩、覃奀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6月8日,在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国力股份1号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1)。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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