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2-02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提议于2022年5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经全体监事同意由王炜刚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王炜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王炜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2-024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提议于2022年5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经全体董事同意由刘军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刘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刘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刘联涛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刘联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圆满地完成了各职能工作。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正式组建完毕,为满足公司的发展和实际需要,同意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3.1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
非独立董事:刘军、兰旭;独立董事:杨建红;召集人:刘军。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
非独立董事:兰旭;独立董事:姚其志、李端生;召集人:姚其志。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
非独立董事:刘联涛;独立董事:李端生、姚其志;召集人:李端生。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
非独立董事:杨广玉;独立董事:樊燕萍、李端生;召集人:樊燕萍。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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