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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2-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334,305,5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0,175,001.16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00,291,668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434,597,230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如果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分配方案自董事会审议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故无需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4,305,5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34,305,56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34,597,23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2年5月3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5月31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上述股本变动结构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34,597,230股摊薄计算,2021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7元。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

  咨询联系人:欧贤华

  咨询电话:0755-66823167

  传真电话:0755-66823197

  电子邮箱:IR@envicool.com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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