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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T1栋3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卢国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黄昌福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谭兰兰、副总经理刘维明、副总经理万巍、副总经理杨丽宁、副总经理丁京柱、副总经理郭争永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 议案名称:《关于以专利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议案11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2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燕、刘丽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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