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2-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革新先生关于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通知,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续期的基本情况
刘革新先生上述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革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直接持有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注1:上述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系因董事、高管锁定股而限售。
此外,刘思川先生单独或与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私募基金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2,650,600股。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系用于满足刘革新先生个人的资金需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革新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59,7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2.1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1.21%,对应融资余额为10.8574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05,4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4.2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4.42%,对应融资余额为13.9974亿元。刘革新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刘革新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变动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权融资业务延期购回申请表。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2-088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组建生物靶向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5月23日,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伦博泰”)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组建生物靶向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22】373号),原则同意由科伦博泰联合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搭建协同创新机制,组建生物靶向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要建设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
该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任务是:围绕生物靶向药物研究与产业化,搭建靶向序列发现及优化、快速筛选与成药性评价、制备工艺研究及质量控制和工程化研究等4大关键共性技术平合,大力突破现有治疗药物在疗效、耐药、安全性、用药可及性等方面的技术瓶颈,提升标准化生产和质量控制检测水平,在临床亟需的重大治疗领域持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生物靶向药物,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提供新的治疗技术和手段。
该工程研究中心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紧紧围绕支撑国家战略需求,建立健全符合创新规律和自身发展实际的内部治理机制,通过技术服务和成果转让收入,实现“自我造血”和良性发展,提供技术开发及成果工程化的试验、验证环境,更好服务行业发展和国家需求。同时也将积极承担国家和行业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研究任务,组织、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共性开发,并推动将技术成果向行业转移和扩散。持续深化产学研开放合作机制,有效整合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力量,探索建立创新联合体。建立有利于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体制机制,培养、引进和凝聚高水平创新人才和管理人才。
国家发改委同意组建生物靶向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将对公司及科伦博泰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但不会对公司及科伦博泰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2-08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科伦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就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伦药业”、“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而召开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已于2022年5月10日发出《关于召开“科伦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4日 上午10:00
2、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
3、会议召开形式及投票方式: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4、会议审议议案:《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5、债权登记日:2022年5月23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会议出席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科伦转债”的未偿还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包括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通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权。
持有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等会议召集人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配合推动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落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持有人不得利用出席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其他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
(3)主承销商
(4)受托管理人
(5)发行人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过程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及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本次债券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3,187张,代表的本次债券本金总额共计318,700.00元,占本次债券未偿还本金总金额的0.01%。公司代表、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由于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总数不足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50%,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未能有效召开。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未偿还份额未达到本期债券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本次会议未能有效召开。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 “科伦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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