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22-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于2022年5月24日晚间收到公司股东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安合伙”)、深圳市德宇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宇众”)及深圳盈嘉众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嘉众”)出具的《告知函》,就其所持股份的相关安排告知如下:
一、 A股股份质押变动情况
1、本次A股解质押具体情况
《告知函》显示:“2022年5月23日,盈安合伙持有并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92,230,826股万科A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解除手续,该部分股票中65,000,026股质押期限自2020年7月9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止,27,230,800股质押期限自2021年9月2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止。2022年5月24日,盈安合伙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108,991,900股万科A股质押给国信证券的手续,该部分股权质押期限自2022年5月24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止。”
2、 股东所持A股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3、 股东所持A股股份本次被质押基本情况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2022年5月24日,盈安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德宇众、盈嘉众所持万科股票质押情况如下:
注:表格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数据因计算过程中存在四舍五入,导致百分比数据合计数存在细微差异。
除上述已被质押的股票之外,盈安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万科股票不存在限售或冻结的情况。
三、 备查文件
1、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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