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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夏青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盛赛车”)26,0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28%)的股东、董事夏青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397,033.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0%)。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收到公司股东夏青先生出具的《公司大股东特定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夏青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22年5月23日,夏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28%,其中限售股(高管锁定股)股数为19,5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2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质押到期还款。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数量:不超过6,397,0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0%。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夏青先生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不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况,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股份减持承诺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其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力盛赛车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

  其减持力盛赛车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其持有力盛赛车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夏青先生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因素的影响而终止。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因上述减持行为所得归上市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青先生均严格遵守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夏青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夏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夏青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夏青先生出具的《公司大股东特定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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