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南兴装备(韶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南兴”)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贷款期限5年,用于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为韶关南兴申请上述银行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韶关南兴在其与建设银行签署的《项目融资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9,000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行
3、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3,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28%;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6,345.57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情形。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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