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35,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起计算。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2022年1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本次开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日期为2022年1月5日,到期还款日为2023年1月4日。截至2022年5月25日,公司已提前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34,572.5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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