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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被司法拍卖标的为广东韶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韶龙”)持有的4,987.5万股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科科技”)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8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89%。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东股份拍卖的进展情况

  广东韶龙持有的4,987.5万股公司股份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最终被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城投”)成功竞得,并且韶关城投已完成本次股票拍卖涉及的预缴拍卖款余款缴纳。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公司于近日收到韶关城投的《关于收到上海市第一中院裁定书的告知函》并随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沪01执恢30号、(2018)沪01执1290号(以下简称《裁定书》)影印件。根据《裁定书》,裁定情况如下:

  “一、解除本院对广东韶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87.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的冻结、注销质押;

  二、广东韶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87.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所有权归买受人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根据《裁定书》内容,广东韶龙持有的朗科科技4987.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所有权归买受人韶关城投所有,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收到上海市第一中院裁定书的告知函》;

  2、《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沪01执恢30号、(2018)沪01执1290号影印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是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城投”)通过参与司法竞拍方式取得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朗科科技”)49,875,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89%,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韶关城投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因广东韶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韶龙”,原名为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违约,靖江市润元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江小贷”)作为广东韶龙当时的债权人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一中院”)申请冻结广东韶龙所持3,325.00万股公司股份,根据上海市一中院下发(2018)沪01执1290号《执行裁定书》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2019年4月22日上市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按照每10股转增5股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完成后广东韶龙被冻结股份变为4,987.50万股。

  2022年1月,上海一中院发起对上述冻结股份的强制执行,2022年3月上市公司公告,广东韶龙所持有的朗科科技4,987.5万股股份于2022年4月23日至24日在“淘宝网(www.taobao.com)-阿里拍卖”平台进行司法拍卖。

  2022年4月24日,韶关城投通过参与阿里拍卖网络平台以1,034,202,500元的价格竞得朗科科技4,987.5万股股份。

  2022年5月21日,韶关城投收到上海市一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8]沪01执1290号、[2022]沪01执恢30号),裁定如下:“一、解除本院对广东韶龙持有的朗科科技4,987.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的冻结、注销质押;二、广东韶龙持有的朗科科技4,987.4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所有权归买受人韶关城投所有,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三、买受人韶关城投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截至《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办理完毕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股份过户登记的完成时间尚具有不确定性。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参与司法竞拍方式取得上市公司49,875,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89%,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及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韶关城投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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