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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申请,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中止审核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383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17号)(以下简称“《一轮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一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一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74号)(以下简称“《二轮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二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数量再次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041号)(以下简称“《三轮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三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2022年3月1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三轮审核问询函》的补充回复要求,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于2022年4月6日向深交所提交了相关补充回复文件,《三轮审核问询函》补充回复文件于2022年4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披露。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的第四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085号)(以下简称“《四轮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四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四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进行调整。

  二、申请中止审核的原因

  自公司首次公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以来,公司及募投实施地点的主管政府部门均在积极采取措施促成本次募投项目的落地,本次募投项目尚需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申请节能审查意见批复。截至本公告日,募投项目用地及节能审查批复意见均在有序的推进过程中。

  鉴于公司尚未取得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及节能审查批复意见,为避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向深交所提交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中止审核的申请》,待进一步落实募投项目的用地及节能审查批复意见后,再申请恢复审核。中止时间自申请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截至本公告日,深交所已同意上述中止审核申请。公司将积极跟进项目用地及节能审查批复事宜,待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向深交所提交恢复审查的申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止审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中止审核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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