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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开通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在直销机构开通其相互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基金及转换业务起始时间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上述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上述基金参与港股通标的股票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上述基金是否开放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对于基金转换费用优惠(如有)以各销售机构具体公告为准。

  3.2 业务办理机构

  本公司已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办理转换业务及具体转换办法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

  3.3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某一类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的其他类基金份额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在《招募说明书》(含更新)或相关公告中约定的最低赎回份额(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少于最低赎回份额,则必须一次性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在《招募说明书》(含更新)或相关公告中约定的最低保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8)转换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9)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4.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6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778号丁香国际西塔7楼

  法定代表人:邢媛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

  传真:021-60607060

  网站:www.purekindfund.com

  (2)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站(www.purekindfund.com)、官方微信公众平台(purekindfund)及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查询等服务。

  4.2 代销机构

  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管理人官网(www.purekindfund.com),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通过本公司网站详细阅读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有关上述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urekindfund.com或拨打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000-9738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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