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05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0888号5楼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徐晓军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2人,董事庄颖杰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7人,监事徐洪峰女士因公务原因未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预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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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缪钰辰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渝涵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束兰根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本行变更住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行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行变更住所的议案》,同意本行变更住所。根据本行发展需要和办公用房需求实际,经与有关部门沟通,拟终止该变更事宜,延用原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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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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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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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外部监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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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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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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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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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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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4、 议案名称:2021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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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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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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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特别决议议案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关于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涉及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方股东分别为: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唐林才、马耀明、陈志明、徐雪良,上述股东持股总数共计226,672,847股。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报告》《2021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涵、赵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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