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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388         证券简称:均瑶健康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250,000,000.00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581期(3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0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商业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上述预期年化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率。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委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自前次披露进展至本次公告日期间)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250,000,000.00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40,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3,560,1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2日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8月1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45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银行、联合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5,110,941.54元,累计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人民币19,834,315,91元,尚有募集资金658,283,474.37元。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且闲置募集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581期(3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资金由浦发银行按照存款管理,按照监管规定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贵金属、大宗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本次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三) 风险控制分析

  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浦发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公司与持续督导机构将定期向浦发银行索取银行结算单据,及时了解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资金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金融机构,代码为:600000。受托方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且本次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截至2022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为742,513,878.61元,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金额合计为250,0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合并报表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3.67%,且本次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商业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上述预期年化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率。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0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88        证券简称:均瑶健康        公告编号:2022-038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5月10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4,600,000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自然人股东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自然人股东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本次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22元。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按照该通知规定,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198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10%的企业所得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即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9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22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155807

  特此公告。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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