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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端超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投资并控股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为加快推进氢能业务关键技术研究及核心装备开发,实现氢能业务快速起步和发展,以现金24,979.591837万元通过受让股权及增资扩股相结合方式持有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定价依据为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的股东权益评估价值。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是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的开发与生产,拥有氢能燃料电池核心材料产品气体扩散层、质子交换膜及催化剂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核心技术。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与各方协商确定并签署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等全部法律文件,组织并实施本次交易,办理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事宜。

  独立董事意见:“(一)公司以现金24,979.591837万元通过受让股权及增资扩股相结合方式持有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通用氢能”)51%股权。本次交易顺应国家能源战略转型和能源革命的大方向,有利于增强公司在氢能材料装备领域(氢燃料电池质子交换膜、气体扩散层等)的设计开发与产业化发展能力,有利于推动公司氢能业务快速起步和发展。(二)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评估服务外,中企华及其签字评估师与公司和深圳通用氢能均不存在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三)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对深圳通用氢能所有者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和评估参数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评估价值分析原理及计算模型的选择具有适当性,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结论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贴近市场认可,符合行业实际,能够客观、公平和全面的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四)本次交易参考评估结论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投资并控股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事项。”

  二、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6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1层11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7日

  至2022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后续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2年6月15日(周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会议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2、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冰冰、王磊

  (2)联系电话:010-63919777

  (3)传真号码:010-63919195

  (4)电子邮箱:hhi@hhi.com.cn

  (5)邮政编码:100070

  (6)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0层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5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上午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并控股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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