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3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刘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98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2),刘辰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229%。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5月30日,刘辰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29%,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本次权益变动为刘辰先生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7.2578%下降至6.0756%。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备注:
1、 被动稀释系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导致的持股比例变动。
2、 上述“减持比例”为减持股数占变动日期对应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231,476,000股;2021年6月3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231,476,000股增加至232,404,000股,即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232,404,000股。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转让的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36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概述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404,000股,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335,066股,以232,068,93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0,506,884.26元(含税)。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今的相关变化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自2022年4月21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24)。
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7,88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共计372,946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据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名下登记的回购股份372,946股不参与本次分配,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数为232,031,054股。
三、关于调整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说明
根据前述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向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的除了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以外的其他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0元(含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总股本232,031,054股,对应分配总额共计人民币90,492,111.06元(含税);公司2021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38,254,989.02元,视同现金分红,即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28,747,100.08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7%。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