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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上接D46版)

  (上接D46版)

  (三)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审慎,是否存在回收风险

  结合公司客户情况及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公司服务群体多为服装、家纺行业的知名企业,如宁波申洲针织有限公司、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大杨集团及际华集团等,这些客户具有较高的信誉水平、经营实力和还款能力,应收账款目前正在陆续回款中。根据目前公司客户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及历史回款记录判断,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结构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经对比可见,公司账龄为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处于行业的中游水平,与同行业公司的账龄结构具有可比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坏账准备覆盖率与同行业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覆盖率较高,仅次于三丰智能。

  综上所述,公司下游服装纺织行业于疫情后,呈现出了一定的复苏态势。结合与同行业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覆盖率分析,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充分的、审慎的。此外,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在陆续回款中,期末应收账款的收回暂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列式智能物流系统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1年以上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相关情况;

  2、经与同行业应收账款计提情况、账龄结构、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及下游行业等比较分析,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充分、审慎的,公司期末应收账款收回暂不存在重大风险。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列示的期末应收账款真实存在;

  2、经与同行业应收账款计提情况,账龄结构、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及下游行业等比较分析,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充分、审慎的,期末应收账款的收回暂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资产

  问题6、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公司本期末存货账面价值7,801.76万元,同比增长161.31%,主要系原材料、在产品大幅增长。其中在产品账面价值5,114.07万元,同比增长238.34%,原材料账面价值2,383.91万元,同比增长96.72%。请公司:(1)结合原材料及在产品的主要类别、库龄及订单覆盖率等,说明存货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存货积压风险;(2)结合在手订单、下游市场需求等情况,说明存货相关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原材料及在产品的主要类别、库龄及订单覆盖率等,说明存货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存货积压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期末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及在产品。其中,原材料分大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期末在产品均为已发货至客户处待组装产品。

  根据库龄显示,公司期末存货大部分都在1年以内,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占比仅为5.15%,占比较低。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及在产品,其中原材料主要为备件等,用以产品维修;在产品主要为宁波申洲针织公司的S180/S160型智能悬挂生产系统,金额约为105.47万元,系由于客户规划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所致,该项目仍将继续执行。除宁波申洲针织公司项目外,其余1年以上的在产品金额较小,单项金额约为12~15万元不等,因客户厂房搬迁、规划等原因仍在安装调试中,合同仍会继续执行。

  较上期相比,公司原材料及在产品的大幅增加,主要源于在手订单的增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覆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比对可见,公司期末在手订单金额较上期大幅增加,为项目的正常执行公司进行的备货。此外,根据问题4回复中材料采购成本两期比较分析,公司本期主要材料型材及芯片等的采购单价较上期增幅均在10%以上,由此导致的期末存货结存单价的上升。两者综合影响下,公司期末存货金额较上期大幅增长,增长原因合理,符合市场价格趋势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此外,公司期末在手订单金额远高于期末存货金额,截至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度累计新增订单金额约为1.73亿元,在手订单较为充足,暂时不存在存货积压风险。

  二、结合在手订单、下游市场需求等情况,说明存货相关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一)公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覆盖率与同行业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比较,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仅低于德马科技。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三丰智能、今天国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音飞储存就其在产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计提比例较低。可见,公司期末跌价准备与同行业公司可比,具有合理性。

  (二)下游市场需求情况

  

  2020年1月至2022年3月的纺织服装、服饰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累计增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公司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在经历了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后,自2021年开始出现正增长,而至2022年初,更出现了一波快速的上升,显示出公司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进一步增速。

  (三)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在手订单金额约为1.57亿元。截至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度累计新签订单金额约为1.73亿元,在手订单较为充足,暂不存在存货积压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计提的存货的跌价准备是充分、合理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期末存货较上期大幅增加源于在手订单的增长以及材料价格的增长,增长原因具有合理性且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暂不存在积压风险;

  2、经比较同行业公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结合下游需求情况以及公司订单情况,公司期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充分、合理的。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期末存货较上期大幅增加源于在手订单的增长以及材料价格的增长,增长原因具有合理性且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暂不存在积压风险;

  2、经比较同行业公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结合下游需求情况以及公司订单情况,公司期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充分、合理的。

  问题7、关于大额存单。

  年报显示,2021年末公司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15,000万元,其中长期大额存单9,000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请公司按照长期大额存单和短期大额存单分别列示购买金额、资金来源、所涉银行等情况,并说明长短期划分依据,会计核算及其合理性,大额存单是否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况,以及已履行的相关审计程序。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公司按照长期大额存单和短期大额存单分别列示购买金额、资金来源、所涉银行及是否存在使用受限等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大额存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期末所持有的银行大额存单均为可转让大额存单,其中,瑞晟智能公司所持有的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5,000万元大额存单已于2022年1月到期后收回。

  公司按计息期长短及资金预计使用情况来划分短期及长期,对于自购入日起计算,计息期到期日大于1年且暂无提前支取或转让计划的,公司视为长期大额存单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反之,则作为短期大额存单,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列示。

  二、会计核算及其合理性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6月2日公布的《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13号),大额存单是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无论是现金还是现金等价物,持有目的都是为了满足短期内对外支付的流动性需求,而不是以获取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公司购买大额存单的本意是在资金闲置的情况下,以此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故不能视为现金进行管理。同时,大额存单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满足“本金+利息”的基本借贷安排,故一般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不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基于前述因素判断,公司所持有的大额存单应于“其他流动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大额存单,可在“货币资金”项目下列报:(1)期限在12 个月内(含12 个月);(2)存单的发行条件允许提前支取;(3)持有人没有明确将其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对不同时满足上述条件,但预计持有期限不超过一年(自购入日起算)的大额存单,可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下列报。对不满足在“货币资金”或“其他流动资产”列报条件的大额存单,应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下列报。

  根据上述会计处理原则,公司对期末持有的大额存单进行会计处理及列报,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三、购买大额存单的合规性

  公司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底,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预算,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条件下,先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4笔大额存单,累计金额为14,000.00万元。公司所购买的大额存单均为银行售出的保本型,可转让大额存单,在有资金使用需求时,可提前转让变现,在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及流动性的同时,为股东带来一定的利息收益,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上述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对外公告,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因购买大额存单导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展缓慢,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按照长期大额存单和短期大额存单分别列示购买金额、资金来源、所涉银行情况;

  2、公司期末所持有的大额存单不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况;

  3、公司按计息期长短及资金预计使用情况来划分短期及长期大额存单,公司对于大额存单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五、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查阅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公告及内部审批程序,确认是否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2、取得并查阅公司大额存单购买协议及购买回单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3、取得期末银行对账单、登录银行网银系统查询公司期末持有的大额存单情况并与账面结存记录进行核对,核对一致;

  4、根据账面记录对银行进行函证并取得回函;回函确认相关信息无误;

  5、取得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查阅公司是否涉及抵押、质押情形;经查询,公司报告期内,除存在土地及房产抵押外,不存在其他情形的抵押及质押;

  6、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查询公司是否涉及动产抵押及质押,经查询,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均不存在动产抵押及质押的情形;

  7、查阅大额存单利息收益记录及其原始凭证,并对大额存单持有期间的利息收益按存单所载利率进行匡算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公司本期因持有大额存单取得利息收益可以确认;

  8、查阅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并与公司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核对,以判断公司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披露的期末所持有的大额存单有关信息是真实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公司期末所持有的大额存单不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况;

  3、公司对于大额存单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问题8、关于募投项目

  年报披露,公司募投项目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期末投入进度分别为50.29%和47.78%,预计于2022 年达到可使用状态。请公司:(1)补充披露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具体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延期风险;(2)结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长期大额存单的金额,说明其是否导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减缓,公司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2)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具体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延期风险

  截至2022年5月16日,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底,该募投项目建筑工程建设部分已全部完成,在试生产阶段由于部分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稍有延迟导致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2年6月。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经进入试投产阶段,公司已在准备项目结项的相关工作,不存在导致项目继续延期的事项。

  2、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

  目前尚在施工中。截至2022年5月16日,公司研发大楼基建部分已进入尾声,开始进入室内装修及地面绿化阶段,预计将在2022年末投入使用,目前不存在导致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结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长期大额存单的金额,说明其是否导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减缓,公司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大额存单购买账户对应的募投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相关采购合同施工进度节点进行付款,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的条件下,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外,公司所购买的大额存单为可提前转让的大额存单,在对资金存在需求的条件下,公司可以提前将大额存单进行全额或部分转让收回资金,以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因购买大额存单而导致募投项目进度减缓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目前,公司“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已在准备项目结项的相关工作,“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 尚在施工中,预计将在2022年末投入使用,暂不存在导致项目延期的事项。

  2、公司不存在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导致募投项目进度延缓的情形;

  3、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不存在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导致募投项目进度延缓的情形;

  2、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问题9、关于研发费用。

  年报显示,公司 2021 年研发费用 1,945.32万元,同比增长11.10%,其中人工投入、材料投入分别为1,457.25万元和295.94 万元,较上年增长29.38%、减少37.80%。同时,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02 人,较2020 年末增加9 人。请公司:(1)列示新增研发人员的学历和年龄结构、所属业务领域及本年度薪酬状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与行业发展阶段等方面,说明增加研发人员数量、薪酬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研发人员的认定标准,并说明前述认定标准较以前年度是否有较大变化;(3)结合本年研发成果、在研项目进展及相应材料投入情况,说明公司材料投入在人工投入增长的情况下同比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列示新增研发人员的学历和年龄结构、所属业务领域及本年度薪酬状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与行业发展阶段等方面,说明增加研发人员数量、薪酬的原因及合理性

  1、新增研发人员的学历和年龄结构、所属业务领域及本年度薪酬状况

  2021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02 人,较2020 年末增加9 人,系新增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研发人员12人所致。公司2020年及2021年末研发人员人数及薪酬按产品分类统计情况如下:

  

  新增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研发人员的学历和年龄结构如下:

  

  2、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与行业发展阶段

  随着劳动力成本逐渐增加及新冠疫情冲击让更多的企业开始寻求如何依靠设备来增加效率,特别是5G工业互联网逐渐开始应用,传统的局部单机设备改造,工业生产信息孤岛问题将成为制约企业效率提升的障碍,工业软件的普及和升级,感知元件、新传输技术以及智能设备的使用,缝制类行业智能工厂的基础元素已经基本构建,缝制行业较大规模企业的智能化改造将逐步从数字化车间升级到智能化工厂整厂改造。报告期内,公司在实现整厂数据互联的基础上,正在数字孪生上进行创新与探索,将采集的大量数据进行模拟运算,推动流程再造,推动设备逐渐物联。

  在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以及人工智能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未来制造工厂将大量采用AI+ loT相结合的技术,使得大量工业数据会不断连接、运算、迭代,最终形成能够自感知、自决策、自执行的高度协同制造模式,AIoT制造将成为行业发展的趋势。

  未来3-5年内,公司本着目前的经营理念,将继续推进“夯实人才队伍、加强技术创新、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大力发展优势客户、抢占国际市场”的战略,充分发挥公司能够研发生产从面料库、到生产流水线、到成品库以及其间自动物流传送等全套智能物料传送、存储、分拣装备,以使缝制企业具备生产全过程智能工业物联系统的优势,并不断强化这一优势,同时不断丰富产品链,着力推进大客户、品牌客户的综合性智能制造项目,以实现持续性快速发展。

  3、增加研发人员数量、薪酬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研发人员数量增加主要系公司在不断完善智能工厂产品链的战略下继续深耕智能工厂装备业务,于2021年7月公司新设立子公司欧世智能,新增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研发人员12人所致,公司原有智能物流系统产品研发人员人数较上期并未出现明显波动。

  2021年研发人员薪酬合计1,457.25万元,较2020年增加330.90万元,主要系:1、新增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产品的研发人员薪酬54.70万元;2、公司2021年较2020年业绩改善,同时为了吸引及留住研发人才,2021年根据公司制度及员工表现,对研发人员工资进行了上调,合计影响研发人员工资金额约70万元,同时研发人员奖金同比增加179.14万元。

  综上,2021年度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及薪酬增加具有合理性。

  二、补充研发人员的认定标准,并说明前述认定标准较以前年度是否有较大变化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40 号),将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界定为研发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研发体系,设研发中心,下设研发一部、研发二部、研发三部。研发一部负责公司悬挂生产及仓储分拣系统机械结构、电控系统、配套软件系统的研发、物料材质的选择以及生产工艺的制定及负责产品图纸的绘制及相关工艺文档的编写;研发二部负责配套系统软件及数据库架构、通信架构、电子电路的设计与开发;研发三部负责非悬挂式物流仓储系统、分拣系统及其他创新设备的研发、物料材质的选择以及生产工艺的制定、负责产品图纸的绘制及相关工艺文档的编写。本期公司新增子公司欧世智能,下设研发部,负责公司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的研发。公司将隶属于上述部门的人员界定为研发人员。

  公司研发人员认定标准较以前年度无变化。

  三、结合本年研发成果、在研项目进展及相应材料投入情况,说明公司材料投入在人工投入增长的情况下同比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本年在研项目进展及研发成果、相应材料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材料投入同比下滑主要系:由本题第一问回复可知,缝制类行业智能工厂的基础元素已经基本构建,缝制行业较大规模企业的智能化改造将逐步从数字化车间升级到智能化工厂整厂改造,公司在实现整厂数据互联的基础上,正在数字孪生上进行创新与探索,将采集的大量数据进行模拟运算,推动流程再造,公司2021年研发项目的内容更加偏向于软件及控制系统研发,使得使用材料偏少,2021年27项研发项目中系统软件及控制类研发项目有13项,本期总投入金额819.63万元,相比2020年25项研发项目中系统软件及控制类研发项目只有7项,当期总投入金额506.23万元。

  综上,公司本年度材料投入同比下滑具有合理性。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列式新增研发人员的学历和年龄结构、所属业务领域及本年度薪酬状况,2021年研发人员数量增加主要系新增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研发人员12人所致,研发人员薪酬增加主要系研发人员增加、公司2021年业绩改善上调研发人员工资及奖金增加所致,2021年度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及薪酬增加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已补充研发人员认定标准,较以前年度无变化;

  3、本年研发费用中材料投入同比下滑主要系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方向本年度研发项目内容更加偏向于软件及控制系统研发,使用材料偏少所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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