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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由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3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公开发行了268.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26,890.00万元,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共计6,280,084.91元人民币(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2,619,915.09元人民币。上述募集资金总额268,9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5,000,000.00元(不含税)后余额为263,900,000.00元,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6672号《验证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已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刚性电路板项目,截至2022年5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7,849.15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480.84万元人民币。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由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实际使用12,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2月17日、2022年4月21日,公司已合计提前归还4,000万元人民币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5月24日,公司已将剩余的8,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前述归还情况均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暂时闲置,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由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公司目前处于产能扩张阶段,资金需求较大,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将节省财务费用约200万元/年。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部分资金将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若募投项目因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归还,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进度。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及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由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及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及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57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6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9:15至2022年6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具体提案如下: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8楼证券投资部

  会务常设联系人:陈小曼、肖晓月

  联系电话:0755-26062342

  传    真:0755-26613189

  电子邮箱:stock@chinafastprint.com

  邮编:518057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16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代理人凭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件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6月16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6

  2、投票简称:兴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

  1、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同意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票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弃权票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55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FCBGA封装基板项目投资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达产产值、建设周期等数值仅是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2、本次投资实施进度及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确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核准。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签订《FCBGA封装基板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兴森半导体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FCBGA封装基板项目,拟建设产能200万颗/月(约6,000平米/月)的FCBGA封装基板产线,项目总投资额预计约12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约10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或自筹资金。

  为推进项目建设及为取得珠海市金湾区政府的支持,公司拟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以明晰双方的权利义务,便于项目的落实及推进。

  本次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核准。

  二、《项目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

  乙方: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乙方将投资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10亿元(其中设备及软件投资规模约7.7亿元,装修和设施建设投资约2.3亿元),流动资金2亿元,建设本次投资项目,全部投产后可实现年产值约人民币16亿元,年税收约人民币3,000万元。

  (1)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装备制造区海工二路西北侧、达能路西南侧。

  (2)建设内容:拟建设产能200万颗/月(约6,000平米/月)的FCBGA封装基板产线,为配套国内CPU/GPU/FPGA等高端芯片产业的发展。

  2、投资进度

  乙方预计按照以下投资进度表完成本次投资项目有关投资计划,如投资进度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后,可进行变更:

  资金单位:亿元人民币

  

  3、乙方项目公司将负责项目的具体投资、建设、运营等有关事项。乙方承诺确保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相关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4、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和环评、安评、能评等审批手续。

  (2)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工程报建、土地使用、消防审批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手续。

  (3)协助乙方处理和解决好筹建和生产过程中涉及当地相关部门管理事务的沟通协调工作。

  (4)协助乙方申请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补贴。

  (5)协助乙方申请相关设备投资补贴政策。

  (6)协助乙方申请国家、广东省、珠海市出台的适合本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

  (7)本条(4)(5)两项政策只适用于本次投资项目,不可同时享受。甲方优先协助乙方申报珠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若该专项资金申报不成功,将全力支持乙方申报相关设备投资补贴政策。

  (8)乙方在筹建和建设过程中涉及相关部门的有关事务,甲方给予协调,为乙方的投资营造良好的外围环境。

  5、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15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注册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或确定项目投资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及有关协议约定从事本项目的建设、生产及经营活动,依法在珠海市金湾区缴纳税费。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提交投资进度表等附件,并严格按照既定投资进度完成投资计划。

  (3)项目要求

  ①开工、投产及达产。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起30日内动工建设,自约定开工截止之日起2年内所有建筑物竣工,自项目约定竣工截止之日起3个月内投产。在项目正式投产之日起24个月内为投产初始运行期,乙方承诺投产初始运行期结束后达到约定的投资项目效益要求,考核期为5年。

  ②自项目投产之日起,乙方(含乙方基于本项目成立的项目子公司)的注册地15年内不迁出金湾区。

  ③乙方承诺由乙方或其在本辖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项目公司开展产品销售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把该业务转移至其他地区或由其他地区的关联公司代为开展。

  ④乙方保证本次投资项目按照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国家环保要求,按照安全及消防等相关规定,做好消防、环保及安全评估等工作。

  ⑤乙方保证本次投资项目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有效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珠海市项目准入指导意见》和金湾区有关的产业准入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规定。

  ⑥乙方保证本次投资项目产品能耗和单位增加值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和金湾区的节能降耗相关规定。

  ⑦乙方保证项目达产后,年产值约人民币16亿元,年税收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6、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本项目签约后15年内不能迁出甲方辖区,如因乙方原因在约定时间内迁出,需退还已获得的扶持资金。

  (2)甲方应为乙方的投资经营提供良好外部环境,如甲方落实不到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时间内落实。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投资迟延等情况的,乙方同意采取延长开发建设期限等方式进行解决。甲乙双方可就出现的问题另行达成《补充协议》共同遵照执行,该《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违约因素消失后,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借故迟延履行。

  7、协议生效及失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并经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后生效。

  (2)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但甲、乙双方应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FCBGA封装基板项目符合公司当前的战略布局,是公司拓展现有半导体业务,进军高端产品的重要举措,将增加公司半导体产品的品类及规模,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产能布局扩张的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是落实公司投资FCBGA封装基板项目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进项目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1、审批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及生产经营需要取得立项、环评、安评、能评等相关行政许可;前述行政许可存在审批未获通过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积极协调资源,争取最优结果。

  2、政策及宏观经济风险及应对措施

  受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影响、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客观原因、特定事项影响或不可抗力影响,《项目投资协议》的履行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此外,本项目所涉及的原材料、设备主要依赖于进口,如外部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剧烈变化,有可能导致部分原材料、设备存在供应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合理安排工期,实时关注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法规,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审批工作,确保该项目建设如期完成。此外,公司将积极与原材料供应商达成合作意向,保障原材料供应;公司与设备供应商合作稳定,将继续与供应商保持良好合作关系,项目所需主要设备优先选择由现有成熟供应商供应,确保设备按期交付。

  3、市场风险及应对措施

  FCBGA封装基板的生产经营将受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变化、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行业景气度下滑、市场需求萎缩,公司订单数量达不到预期水平,不能消化新增产能及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同时,行业不断有新进入者,市场竞争激烈,存在无法在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现有工厂已具备较完善的精细线路产品技术能力和质量能力平台,FCBGA封装基板技术将在现有平台基础上进行深度孵化;公司将凭借在封装基板的技术、工艺、运营、管理、人才和客户等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和先发优势,尽快实现项目规模化产出,抢占市场先机。同时,公司将充分关注宏观环境、行业和市场的变化,不断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并通过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积极开拓市场、不断提高产品市场差异化与竞争能力等方式应对市场风险。

  4、技术风险及应对措施

  FCBGA封装基板为高阶封装基板产品,具有高多层、高精细线路等特性,有较高的技术壁垒,而封装基板人才培养周期长,可能存在技术人员流失、断层,无法匹配行业及公司发展需求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引入FCBGA封装基板领域的技术专家,持续完善多维度的激励体系,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忠诚度;持续增大产品研发投入力度,加快工艺制程开发,不断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并继续就该项目开展人才储备工作,打造后备梯队人才资源池,提升自主培养人才的综合能力,为未来发展提供支持。

  5、环保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实施生产后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而政府部门可能颁布比现行标准更高要求的环保政策,从而导致本项目在未来业务开展过程中需增加环境保护方面的费用支出。同时,本项目也可能面临在后续业务开展过程中因未达环保标准而受环保处罚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严格贯彻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并制定完善的事故预警处理机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完善环境管理体系,通过采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必要时依托专业第三方进行专业处置等方式实现生产运营过程中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均满足排放标准。

  五、其他相关

  《项目投资协议》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达产产值、建设周期等数值仅是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本次投资实施进度及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确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FCBGA封装基板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54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1日11: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召集和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及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53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1日10: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刘新华先生、范晓宁先生,独立董事朱宁先生通讯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

  6、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兴森半导体有限公司投资建设FCBGA封装基板项目,建设产能200万颗/月(约6,000平米/月)的FCBGA封装基板产线,项目总投资额预计约12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约10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或自筹资金。

  同意授权董事长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签署《FCBGA封装基板项目投资协议》。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FCBGA封装基板项目投资协议》的约定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及处理项目相关事项。

  《关于签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55)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授信额度申请金额。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贴现、票据承兑、保函、保理、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押汇等业务。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等方式。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融资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机构、明确融资金额、期限、条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盘活资金,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及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由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56)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14:3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57)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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