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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持股5%以上股东汤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汤平先生计划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641,3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6%,不超过汤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25%)。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汤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6月1日,汤平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825,800股,减持数量较预披露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其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汤平先生于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6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8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减持明细如下:

  

  汤平先生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汤平先生自2020年5月2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累计减持比例为3.77%。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汤平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汤平先生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汤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持股明细表》。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作斌先生的通知,获悉刘作斌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李有财和刘作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有财和刘作斌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4.97%和11.3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6.33%的股份,上述二人为一致行动人。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作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上表李有财先生和刘作斌先生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股份性质为董监高锁定股(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解除质押的其他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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