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4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锐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摘牌受让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方式购置办公场所实施相关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标的资产有助于解决公司当下分散办公的问题,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能有效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和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实施主体。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39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摘牌受让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方式购置办公场所实施相关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摘牌受让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方式购置办公场所实施相关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6月修订)》。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摘牌受让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方式购置办公场所实施相关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点提示:为实施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公司拟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摘牌受让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方式实现办公场所的购置。
一、交易概述
1、基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公开摘牌的方式参与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北京玛雅荣安实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玛雅互联实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玛雅汇茂实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玛雅融元实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玛雅远维实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玛雅时讯实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玛雅新鹏实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玛雅慧成实创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以下统称“目标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以下统称“标的资产”)的转让竞拍,以取得8家目标公司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27号至34号的8栋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6,007.26平方米),作为国联股份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的办公场所使用,本次标的资产的转让底价合计309,999,999.99元人民币,实际交易价格以最终竞拍价为准。
2、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摘牌受让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方式购置办公场所实施相关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本次竞拍及资产转让相关的全部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8家目标公司拥有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27号至34号的8栋房产,8栋房产由8家目标公司原股东海南壹捌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壹捌捌”)及其关联方实际占有、使用,受让方须自行与海南壹捌捌或其指定关联方就8栋房产的交接事宜进行协商解决。除前述情形外,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2MA2T7K2W46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融凯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荆西社区小微企业孵化园203室
出资额:55,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的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出资人:北京融凯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占比50.0907%,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占比49.9093%。其中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北京融凯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芜湖领岳二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芜湖领岳二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2MA2T7K3F15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融凯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荆西社区小微企业孵化园204室
出资额:6,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的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出资人:北京融凯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占比50.8197%,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占比49.1803%。其中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北京融凯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与公司关系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无任何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交易对手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玛雅互联实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
1、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玛雅互联实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FCMW4B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27号楼1层101
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资人: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领岳二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数据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评估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4、主要资产及权属:
拥有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27号楼1至8层全部房产,建筑面积合计2238.4平方米,产权编号:京(2018)丰不动产权第0060251号,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权期限:2003年10月24日至2053年10月23日。
5、相关债权:
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北京玛雅互联实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3357.6万元。
6、转让底价:43,347,497.92元
7、竞买保证金:13,004,249.38元
8、交易方式: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签订产权交易协议。
(二)北京玛雅汇茂实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
1、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玛雅汇茂实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FCPH0Y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28号楼1层101
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资人: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领岳二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数据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评估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4、主要资产及权属:
拥有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28号楼1至7层全部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930.14平方米,产权编号:京(2018)丰不动产权第0060259号,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权期限:2003年10月24日至2053年10月23日。
5、相关债权:
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北京玛雅汇茂实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2895.21万元。
6、转让底价:37,379,487.52元
7、竞买保证金:11,213,846.26元
8、交易方式: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签订产权交易协议。
(三)北京玛雅融元实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
1、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玛雅融元实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FCUU9U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29号楼3层301
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资人: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领岳二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数据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评估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4、主要资产及权属:
拥有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29号楼1至6层全部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644.29平方米,产权编号:京(2018)丰不动产权第0060250号,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权期限:2003年10月24日至2053年10月23日。
5、相关债权:
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北京玛雅融元实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2466.435万元。
6、转让底价:31,842,682.63元
7、竞买保证金:9,552,804.79元
8、交易方式: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签订产权交易协议。
(四)北京玛雅远维实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
1、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玛雅远维实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FCQ67Y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30号楼1层101
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资人: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领岳二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数据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评估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4、主要资产及权属:
拥有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30号楼1至8层全部房产,建筑面积合计2200.24平方米,产权编号:京(2018)丰不动产权第0060260号,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权期限:2003年10月24日至2053年10月23日。
5、相关债权:
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北京玛雅远维实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3300.36万元。
6、转让底价:42,610,994.72元
7、竞买保证金:12,783,298.41元
8、交易方式: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签订产权交易协议。
(五)北京玛雅时讯实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
1、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玛雅时讯实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FCQE2P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31号楼1层101
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资人: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领岳二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数据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评估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4、主要资产及权属:
拥有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31号楼1至8层全部房产,建筑面积合计2200.07平方米,产权编号:京(2018)丰不动产权第0060127号,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权期限2003年10月24日至2053年10月23日。
5、相关债权:
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北京玛雅时讯实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3300.105万元。
6、转让底价:42,608,282.77元
7、竞买保证金:12,782,484.83元
8、交易方式: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签订产权交易协议。
(六)北京玛雅新鹏实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
1、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玛雅新鹏实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FCQN6C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32号楼1层101
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资人: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领岳二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数据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评估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4、主要资产及权属:
拥有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32号楼1至6层全部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641.13平方米,产权编号:京(2018)丰不动产权第0060128号,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权期限:2003年10月24日至2053年10月23日。
5、相关债权:
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北京玛雅新鹏实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2461.695万元。
6、转让底价:31,782,705.51元
7、竞买保证金:9,534,811.65元
8、交易方式: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签订产权交易协议。
(七)北京玛雅慧成实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
1、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玛雅慧成实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FCR47J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33号楼2层201
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资人: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领岳二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数据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评估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4、主要资产及权属:
拥有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33号楼1至7层全部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920.1平方米,产权编号:京(2018)丰不动产权第0060186号,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权期限2003年10月24日至2053年10月23日。
5、相关债权:
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北京玛雅慧成实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2880.15万元。
6、转让底价:37,185,376.15元
7、竞买保证金:11,155,612.85元
8、交易方式: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签订产权交易协议。
(八)北京玛雅荣安实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
1、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玛雅荣安实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FCW30W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34号楼2层201
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资人: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领岳二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数据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评估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4、主要资产及权属:
拥有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34号楼1至8层全部房产,建筑面积合计2232.89平方米,产权编号:京(2018)丰不动产权第0060129号,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权期限:2003年10月24日至2053年10月23日。
5、相关债权:
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北京玛雅荣安实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3349.335万元。
6、转让底价:43,242,972.77元
7、竞买保证金:12,972,891.83元
8、交易方式: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签订产权交易协议。
四、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未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标的资产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有助于解决公司当下分散办公的问题,能有效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摘牌受让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方式购置办公场所实施相关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摘牌受让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方式购置办公场所实施相关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标的资产有助于解决公司当下分散办公的问题,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能有效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摘牌受让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方式购置办公场所,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交易价格合理,审议程序合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参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摘牌受让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方式购置办公场所实施相关募投项目的事项。
七、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涉及的8栋房产由8家目标公司原股东海南壹捌捌及其关联方实际占有、使用,受让方须自行与海南壹捌捌或其指定关联方就8栋房产的交接事宜进行协商解决。若公司未能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确认受让方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与相关方就房产交接事宜达成一致,则公司将放弃本次受让资格且不支付任何交易保证金。
2、本次交易涉及的8栋房产上存在加建的面积约5,200平方米的建筑物,存在被主管部门要求拆除的或有风险。如出现上述情形,不会影响本次交易所涉8栋房产的正常使用及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
3、本次竞拍资产的具体竞拍金额及能否成功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如竞拍成功,交易双方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办理股权转让等相关手续。公司将根据本次竞拍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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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国联智运(宁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智运”)、国联智慧仓储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智慧仓储”)为项目的实施主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990,858 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66,066,635.5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959,147.71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3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90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6,606.67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三、本次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具体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为了更好的发展和管理公司募投项目,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与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增加全资子公司国联智运、国联智慧仓储为项目的实施主体。除此以外,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增加的实施主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国联智运(宁波)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7G946K69
法定代表人:钱晓钧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996号前洋之星广场1-1号楼515-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无船承运业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认证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2、企业名称:国联智慧仓储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7L35NX5E
法定代表人:钱晓钧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996号前洋之星广场1-1号楼515-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联智运(宁波)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
四、本次增加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仅涉及增加全资子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未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和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后,国联智运、国联智慧仓储将开具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将专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 “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基于实际管理架构和资源配置做出的安排,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和决策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本次变更仅涉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增加,未涉及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等事项,不会对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和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实施主体。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安排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实施主体。
(四)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的需要及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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