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36491 债券简称:16红美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发行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6红美02”,发行规模为150,000.00万元,截至本通知出具之日本期债券存续规模为3253.30万元。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受托管理人”)拟就提前赎回“16红美02”事项召集持有人会议,现定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36491
(三)债券简称:16红美02
(四)基本情况:1、债券名称: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发行规模:人民币15.00亿元;由于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五年末,部分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当前未偿还规模为人民币3,253.30万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五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票面利率:2016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2日票面利率为4.29%,2018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2日票面利率为5.29%。 5、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2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2日。 6、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3年每年的7月1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2年6月17日
(四)召开时间:2022年6月20日10:00-12:00
(五)投票表决时间:2022年6月20日10:00-12:00
(六)召开方式:线上
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会议召开形式为非现场方式。
(七)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受托管理人联系人:赵黎声
电话:010-65051166
邮箱:IB_HXMKL@cicc.com.cn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33层
见证律师联系人:王旭峰
电话:18817317818
邮箱:dave.wang@llinkslaw.com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并通过电子邮件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需将本通知所附的表决票(参见附件四)、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三,如适用)扫描件于2022年6月20日12点前发送至上述全部邮箱地址(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邮件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最后一次有效投票以电子邮件系统时间孰后认定。
请债券持有人于本次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文件盖章纸质版寄送至受托管理人处的邮寄地址。表决票电子邮件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两者不一致,以电子邮件为准。
(九)参会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2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行使本次会议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在债券持有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2、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过程、参加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3、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在册的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约定的无表决权的持有人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在会议上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其代表的债券张数不计入有表决权债券张数总数,详见《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参加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参会登记办法
(一)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或其他持仓证明;由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三)、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或其他持仓证明;前述文件均由债券持有人盖公章。
(二)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其他持仓证明;由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其他持仓证明;前述文件均由债券持有人签名。
(三)登记方式: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投资者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拟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请将上述材料及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见附件五)在2022年6月17日17点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至受托管理人及见证律师处(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请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在本次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参会资料盖章纸质版寄送至会务负责人处的地址。上述资料电子邮件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两者不一致,以电子邮件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的债券持有人,视为不参加本次会议。
鉴于当前疫情影响,会议召集人可在有合理理由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适当豁免上述文件原件送达时间要求。
四、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豁免本次持有人会议召开程序相关要求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一。
议案2:《关于拟提前兑付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五、决议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四)。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超过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三)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提供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参与持有人会议但未提供表决票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每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六、其他事项
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第七个交易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会议召集人,会议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五个交易日前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发行人确定的其他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除上述规定外,会议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六条内容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七、联系方式
1、发行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6楼F801室
联系人:杨智华
电话:021-53208327
邮箱:yang.zhihua@chinaredstar.com
2、会议召集人/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33层
联系人:赵黎声
电话:010-65051166
邮箱:IB_HXMKL@cicc.com.cn
八、附件
附件一:关于豁免本次持有人会议召开程序相关要求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拟提前兑付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的议案
附件三: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五: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6月8日
附件一:
关于豁免本次持有人会议召开程序相关要求的议案
各位“16红美02”债券持有人: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为二人,负责该次会议之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应主持推举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监票人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
鉴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以非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投票表决方式将改为通过电子邮件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同时鉴于没有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现场参加,亦将豁免推举两名监票人的要求。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附件二:
关于拟提前兑付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的议案
各位“16红美02”债券持有人: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发行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6红美02”,发行规模为150,000.00万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五年末,部分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当前末偿还规模为人民币3,253.30万元。发行人拟提前兑付本期债券剩余债券,即提前兑付本期债券剩余本金及截至提前兑付日的应计利息。
一、本期债券原本息兑付方法如下:
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3年每年的7月1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7月13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7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二、本期债券本息提前兑付的具体方案如下:
1、资金兑付日:2022年7月7日
2、债权登记日:2022年7月6日
3、债券提前摘牌日:2022年7月7日
4、票面利率:5.29%
5、本期间计息期限:2021年7月13日(含该日)至2022年7月6日(含该日)(即359日)
6、债券面值:100元/张
7、每手债券兑付本金:人民币1,000(1,000=10*100)元
8、每手债券应计利息:人民币52.03元(52.03=1,000*359/365*5.29%)
9、每手债券兑付金额:人民币1,052.03元(其中:本金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52.03元)
现将《关于拟提前兑付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的议案》提请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附件三: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债券持有人参加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期限:自本投票代理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委托人截至债权登记日持有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元为一张):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邮箱: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注:
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注:请就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关系情况在相应栏内打“√”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机构单位盖章)或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16红美02,债券代码:136491.SH)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机构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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