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2-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9,000,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1%(其中,永新华瑞持有公司股份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间接股东发生变更,永新华瑞的股权变更未进行任何款项支付,两次变动后,永新华瑞的股东未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本次股权变更前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前期,经公司查询,公司间接股东永新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控股”)及永新华韵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韵”)分别将其持有永新华瑞的股权转让给深圳捷诚数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诚科技”)及青岛永信四季康养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投资”)。后经公司自查发现,本次股权变动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74条的相关规定,相关方及时进行整改。
永新华瑞股东两次股权变动,均由永新华控股、永新华韵与深圳捷诚、永信投资相互转让股权所致。2020年2月28日转让前,永新华控股持有永新华瑞40%股权,永新华韵持有永新华瑞60%股权;转让后,深圳捷诚持有永新华瑞50%股权,永信投资持股永新华瑞50%股权,永新华瑞实际控制人由李永军、刘新军变更为张新龙、刘克燕;2022年3月9日,股权进行回转后,永新华控股持有永新华瑞50%股权,永信华韵持有永新华瑞50%股权,永新华瑞实际控制人由张新龙、刘克燕变更为李永军、刘新军。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间接股东股权发生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基本情况
1、首次股权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与股东方核实,永新华控股和永新华韵出于业务发展战略,为调整利用资产,更好助力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如购置扩大新生产流水线、投入新产品研发和扩大生产等,将永新华瑞的股东分别变更为深圳捷诚和青岛永信。作为受让方一深圳捷诚的100%股东系自然人张新龙,其法定代表人是张新龙,受让方二青岛永信的股东1为自然人张新龙持股比例50%,股东2为自然人刘克燕持股比例50%,其法定代表人也是张新龙。张新龙系永新华控股下属企业青岛永新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永新华控股将其持有永新华瑞2000万元股权、永新华韵将其持有永新华瑞500万元股权转让给捷诚科技;永新华韵将其持有永新华瑞2500万元股权转让给青岛永信投资,转让后,深圳捷诚和永信投资分别持有永新华瑞50%股份,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永新华瑞实际控制人由李永军、刘新军变更为张新龙、刘克燕。
变更前如下:
变更后如下:
2、股权转回情况:
永新华集团发现错误操作后,立即在2022年3月9日进行了纠正,2022年3月9日签订了转让协议,永新华集团受让深圳捷诚50%股权;永新华韵受让青岛永信50%股权,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永新华瑞实际控制人由张新龙、刘克燕变更为李永军、刘新军。
变更前如下:
变更后如下: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受让方
1、受让方1
公司名称:深圳捷诚数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1703,
法定代表人:张新龙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的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农业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节能技术的技术推广;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生物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2、受让方2
公司名称:青岛永信四季康养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滨海街道办事处华宁路325号,
法定代表人:张新龙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健康信息咨询;保洁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餐饮管理(不含餐饮制作服务);销售:服装、日用品、电子产品、医疗器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转让方
1、转让方 1
企业名称:永新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3号院3号楼2层201
法定代表人:李永军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销售建筑材料。(“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转让方2
企业名称:永新华韵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1号楼9层1001
法定代表人:徐加东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销售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玩具、家具、珠宝首饰、工艺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本次股东股权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东股权调整,永新华瑞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股东仍为永新华控股和永新华韵。
2、本次股东股权调整,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永新华瑞及一致行动人;股权变更前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本次股东股权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永新华瑞与青岛应急共享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81%,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至本次股权变动未满18个月,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74条规定,不得转让。因主管工商业务的行政负责人对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尤其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间接股东的减持、变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熟悉,导致错误操作。不存在主观故意行为,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2、经相关方自查发现上述回转变更仍然存在错误,正确变更应是恢复到2月28日之前永新华控股持股永新华瑞40%股权、永新华韵持股永新华瑞60%股权比例。相关方表示将尽快予以纠正。
3、公司将督促相关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完成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编制工作,并予以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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