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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2-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年5月4日)精神,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现场会议会场,将以网络视频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建议股东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为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向登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线上接入方式,报名登记及参会方式详见第三部分“线上股东大会参会方式”,敬请广大股东予以理解和支持。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线上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9日(星期三)14:3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线上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因疫情防控原因,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现场会议会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2.披露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同名公告;《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提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唐时军先生、欧飞先生简历参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披露的《第十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国旺先生、非职工董事候选人龚正英女士简历参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上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

  3.特别说明事项

  (1)第十届监事会2名非职工监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本次股东大会只选举1名独立董事和1名非职工董事,因此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提案》,选举独立董事、非职工董事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线上股东大会参会方式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时间内,根据上述信息,通过链接https://eseb.cn/VxWyQtine0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相关电子文件报名登记。公司将根据填报信息校验参会信息,报名成功的股东将收到参会提示短信。

  2.参会方式

  参会股东身份经审核通过后,会议当天可通过链接https://eseb.cn/VxWyQtine0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会。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登记时间:2022年6月23日—28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  亮    王  钰

  联系电话:0830—2398826

  联系传真:0830—2398864

  电子邮箱:dsb@lzlj.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8;投票简称:老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补选非职工监事(如表1提案10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6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6月2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名称上加盖公章):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股票性质:普通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签发日期:2022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本委托书复印、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2-17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6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截止会议表决时间2022年6月6日上午11时,共收回10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10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泸州老窖罗汉酿酒生态园提升改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实施泸州老窖罗汉酿酒生态园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29,901.30万元,建设周期58个月,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泸州老窖罗汉酿酒生态园基础配套设施条件。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淼回避表决。

  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同意增加向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嘉创酒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售酒类产品5,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由17,761.22万元调增至22,761.22万元。全体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补选熊娉婷董事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补选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刘俊海

  委员:吕先锫、熊娉婷

  4.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决定向股东大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费用为148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全体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国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名李国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龚正英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同意提名龚正英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李国旺,男,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商业部信息中心副处长、中保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保信上海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战略发展部总监、上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银河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中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所所长。现任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青海民族大学特聘教授、浙江省在沪人才联合会理事、上海嘉岩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龚正英,女,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泸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开放开发与社会体制科副科长,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产权监管科副科长、科长,泸州市兴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泸州市停车场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泸州市启航停车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泸州市兴泸蓝天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现任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州航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上述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国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正英女士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外部董事,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泸州市国资委聘任的泸州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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