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2-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退市整理期的交易起始日为2022年5月31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21日。
3、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截至2022年6月7日公司股票将交易5个交易日,剩余10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5、提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深股通投资者未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的,后续进入退市板块后可能无法转让。
6、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49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31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退
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2年5月31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21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退市整理期首日开市前发布公司股票已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进行挂牌转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主办券商办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摘牌后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相关业务,包括办理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股票挂牌及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聘请主办券商,办理好股票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六、其他重要事项
提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深股通投资者未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的,后续进入退市板块后可能无法转让。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退 公告编号:2022-045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
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陈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相应
变更为陈林先生,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等事项。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发生了变化,为保障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规
范高效运作,董事会选举陈林先生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选举后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陈林先生(主任委员)、吴涤非先生、蔡泽民先生、谢凡先生、陈东东先生。
2、审计委员会:吴涤非先生(主任委员)、陈林先生、蔡泽民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林先生(主任委员)、吴涤非先生、蔡泽民先生。
4、提名委员会:蔡泽民先生(主任委员)、吴涤非先生、陈林先生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附件:
陈林先生简历
陈林,男,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电子商务专业。2010年7月至2011年3月,在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南海支行担任个人业务柜员/零售客户经理;2011年3月至2016年9月,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担任公司信贷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11月,在江苏银行深圳分行担任公司业务二部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在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合伙人;2019年4月至2022年4月,在深圳鑫根鹏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合伙人。
陈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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