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2-040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实施减持计划前,嘉兴古道煦沣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古道煦沣二期”)持有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325,1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8%。该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11月11日起上市流通。
● 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古道煦沣二期出于有限合伙人资金筹划考虑,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325,159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8%(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或“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29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4,000,1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12月13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8,000,2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备注: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即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29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12月13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合伙企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依照证券市场当时有效的规定进行;
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若因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合伙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古道煦沣二期出于有限合伙人资金筹划考虑自主决定。古道煦沣二期将根据其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古道煦沣二期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2-041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纸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券代码:111002
●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 转股价格:18.50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2年6月14日至2027年12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6号)核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公开发行了6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500号文同意,公司6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1年12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特纸转债”,债券代码“111002”。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特纸转债”自2022年6月1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特纸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67,000.00万元(670.00万张);
(二)票面金额:100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四)债券期限:6年,自2021年12月8日起,至2027年12月7日止;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2年6月14日至2027 年12 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六)转股价格:18.50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特纸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2年6月14日至2027年12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特纸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特纸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1年12月8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特纸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8.5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8.50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特纸转债”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联系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0-8566059
公司邮箱:fivestarpaper@fivestarpaper.com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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