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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宝盈祥和9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宝盈祥和9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宝盈祥和9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就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事宜修订了《基金合同》、《宝盈祥和9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提示等。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2年6月9日起正式生效。现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修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内容说明

  1、《基金合同》涉及修改内容

  (1)投资范围增加了“存托凭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次级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

  (2)“投资策略”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状况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有关信息披露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标的选择和配置比例。”

  (3)“投资限制”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的投资限制

  “(1)本基金股票(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1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4)“估值方法”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的估值方法

  “1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5)“前言”部分增加了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提示内容

  “八、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可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托管协议》涉及修改内容

  《宝盈祥和9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已根据《基金合同》的修改一并调整。

  3、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 宝盈祥和9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2年6月9日起生效,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文本将于同日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规定网站披露。同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相应更新宝盈祥和9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规定网站。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如下:

  本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byfunds.com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http://eid.csrc.gov.cn/fund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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