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6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新爱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进展,一致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7月14日),并提请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目前进展,为了确保事项的顺利进行,一致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将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7月14日),并提请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经独立董事签字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6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内审部经理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进展,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7月14日),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推进,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高效进行,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3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88号4号楼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30日
至2022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审议事项: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及2022年6月10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6月28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6:00) ;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88号4号楼1楼 ;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 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3、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8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
联系人:朱小海 ;
邮编:201619 ;
联系电话:021-67679072。
3、特别提醒:为配合当前疫情的防控要求,建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公司提醒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防疫政策及防疫要求,配合公司会场要求进行登记、进行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随申码及行程码等相关防疫工作。核验无误方可参会,请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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