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中期票据。

  为提高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的效率,公司董事会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7),披露了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拟审议的议案等有关事项,公司定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 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情况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提案程序说明

  2022年6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着提高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的角度,提议公司董事会以临时提案方式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510,552,78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2.04%,为公司单独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临时提案方式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新增临时提案外,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附后。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1和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于公司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5月24日、2022年6月11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于2022年6月20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红波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  邮编:201700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021-39296863

  电子邮箱:ir@yundaex.com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0

  2、投票简称:韵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基本方案

  1、发行人: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市场:中国银行间市场;

  3、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4、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5、发行期限: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还款方式:按年付息,期末还本。

  9、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的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申报、交易流通等相关事宜;

  (三)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修订和申报与中期票据注册发行过程中必要的合同、协议和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中期票据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四)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五)决定并办理公司与中期票据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述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上述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及其授权事项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关于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资格。公司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中期票据的事项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及发行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中期票据。监事会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