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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上接C29版)

  (上接C29版)

  1、确认公司管理人员数量及管理人员工资数据,比较人均工资情况;

  2、访谈公司人事负责人,确认公司人均工资变动的原因;

  3、分业务板块,比较同行业公司管理人员平均工资。

  (二)核查结论

  年报会计师认为: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六、年报显示,你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32亿元,短期借款期末余额2.39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43亿元,报告期利息费用2,177.84万元、同比增长49.77%,速动比率、现金比例为0.63、0.25。

  请你公司结合货币资金、现金流状况、短期债务到期情况、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等因素,量化分析你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是否存在债务逾期风险及拟采取的措施,截至回函日公司短期负债的偿还情况以及未来应对计划(如有)。

  公司回复:

  (1)可动用货币资金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动用的货币资金为13,163.64万元。

  (2)最近三年,公司经营现金流状况:

  

  (3)公司短期债务到期情况:

  公司2021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到期情况:

  

  注:上表中金额为借款本金,不含期末短期借款计提的应计利息41.35万元。

  公司2021年12月31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到期情况:

  

  注:上表中金额为借款本金,不含期末长期借款计提的应计利息8.62万元以及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972.48万元;

  (4)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及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

  除公司日常经营以外,公司目前暂无大额的资金支出安排,不排除后续会有医疗产业相关标的的收购资金支付安排。截至目前,公司已如期偿还银行贷款,未出现逾期借款。各项未到期借款公司能够如期偿还。公司后续拟采用如下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有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新拓展的医疗健康产业在2021年的经营表现,已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经营情况持续向好。随着医院口碑、医疗技术品牌的持续沉淀,预计医疗产业将能为公司贡献稳定且逐渐增长的经营性现金流。

  2)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正逐步加强在资金、成本、预算等方面的管控力度。将重点围绕“强预算、控成本”的思路,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步做好资金统筹计划,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机制,合理安排资金的日常经营和债务偿还。

  3)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已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合法充裕的融资渠道。必要时公司也可进行资本市场再融资,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综上,截至目前,公司已偿还到期各项借款,未到期的借款公司有能力如期偿款,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七、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注销子公司厦门永和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请你公司说明前述公司的主营业务及近三年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进一步说明注销原因、注销后的业务承接情况,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回复:

  厦门永和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设立时主营业务为专科医院。公司原计划在厦门发展医院业务因此在2019年12月31日设立了子公司。子公司成立后,公司一直未能与当地业主方协商一致,且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使得公司的投资计划未能顺利推进,为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1年4月注销该子公司。

  单位:万元

  

  截至注销,厦门永和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未开展业务,未购置开展业务所需资产、未招聘开展业务所需人员,因此注销时未进行业务承接。

  厦门永和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注销,截至注销,公司未对厦门永和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进行出资,未产生任何运营收益。

  根据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公司原持有厦门永和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51%股份,注销后,不在享有对其股份,因此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由于公司未对厦门永和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出资,注销该公司无相应会计处理。

  年审会计师发表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工作:

  1、查阅厦门永和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财务数据;

  2、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厦门永和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注销前运营情况,注销原因。

  (二)核查结论

  在厦门永和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注销后,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八、年报“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显示,关联股东永健控股为公司提供人民币2,85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按照公司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同时,公司与关联股东永健控股签署了《最高额借款合同》,永健控股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出借资金时公司在银行机构的同期同类型贷款利率。

  请你公司:

  (1) 说明向关联股东的借款及利息明细情况,资金成本是否公允,利率水平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是否存在差异,如有差异,请说明原因;

  公司回复

  永和智控向永健控股支付利息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永和智控与永健控股约定利率为年化利率6%,永和智控同期向银行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由于永健控股直接向永和智控提供借款,因此仅参考永和智控单体向银行短期借款利率。

  永健控股向永和智控提供借款利率参考第一笔借款发生时,永和智控存续的向银行短期借款利率6%。

  (2) 说明相关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的情况(如适用)。

  公司回复: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以6票通过,0票期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德莅回避表决。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原控股股东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将为公司提供人民币2,85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按照公司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借款期限自资金实际出借之日起一年。公司无须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或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以6票通过,0票期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德莅回避表决。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与关联股东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借款合同》,公司将接受关联股东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公司可在上述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循环使用借款额度,单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借款利率不超过出借资金时公司在银行机构的同期同类型的贷款利率。公司无须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或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股东大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综上,公司与关联股东的借款事项已履行了必要合规的审议程序,公司也在相关定期报告中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借款金额等予以披露。

  九、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外销收入8.24亿元,同比增长38.20%,占营业收入的81.69%。

  请你公司说明外销收入主要客户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客户名称、主要财务指标或终端销售情况、所属国家及地区、主营业务、与你公司开展业务的时间、近三年交易金额、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截至回函日回款情况等。

  公司回复:

  外销业务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说明:部分客户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数据无公开信息查询,客户也未同意提供,因此未列示。

  近三年外销客户的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外销客户2019年度实现外销收入41545.85万元、2020年度实现外销收入41981.08万元,2021年度实现外销收入69587.77万元,分别占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外销收入总额71.50%、70.43%、84.47%。

  年审会计师发表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通过查阅相关文件、执行穿行测试等方式,了解公司具体业务流程及内部控制制度,对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的风险进行评估,对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2、获取永和智控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对合同关键条款进行核实,如①发货及验收;②付款及结算;③完成履约义务条款等;

  3、对确认的销售收入毛利率进行分析,与历史和同行业进行对比,结合永和智控实际经营情况,判断毛利率的合理性,以证实收入的真实性;

  4、对主要客户进行函证,询证交易金额及往来账项情况;

  5、对公司的境外销售收入情况与获取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报关资料进行核对;同时获取商务局获取当期出口金额与公司外销金额进行核对;

  6、根据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测试结果,结合收入确认原则,以销售明细账为起点,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提单、销售发票、出库单等支持性文件进行细节测试,以证实销售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7、检查客户当期及期后回款记录,以证实收入的真实性;

  8、执行截止性测试,将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与交易中的销售合同、销货单、销售发票、 报关单、提单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正确的期间确认。

  (二)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外销收入真实和准确。

  十、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主业相关子公司数量较多,且大多数盈利,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3,147.28万元)子公司在未产生营业收入的情况下连续两年大额亏损。

  公司回复:

  (1)请你公司说明前述子公司主营业务和具体经营情况,

  成都永和成成立于2019年11月19日,主营业务范围:医疗技术研发、技术咨询(不含医疗卫生活动);租赁、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永和成系本公司肿瘤精准放射治疗产业的战略发展平台,目前没有实质经营业务,旗下拥有达州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昆明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西安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凉山高新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

  (2)结合近三年财务数据进一步说明该企业连续亏损和净资产为负的原因,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如有)。

  公司回复:

  成都永和成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成都永和成作为肿瘤精准放射治疗产业的战略平台、管理平台,没有开展相关经营业务,没有营业收入,收益来源于投资医院获取的投资收益,目前尚未取得投资分红。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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