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陆宝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查备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5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以现场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蓝慧娴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形。合 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 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查备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号)同意注册,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666.67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587.4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587.43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10,418.86万元。
2021年6月25日和2021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1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6月25日和2021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000万元。
2021年7月8日和2021年7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新设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新设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从超募资金账户中划转2,000万元用于新设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建设。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3,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归还至超募资金账户。
2022年5月25日和2022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和增加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6月25日和2021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000万元。授权期内,公司按照授权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 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 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PR1、PR2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拟购买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 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 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 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 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 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 金使用及闲置自有资金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 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 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能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投资,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吴红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生产管理工作,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吴红平先生的学历、工作经历满足《公司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吴红平先生具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需求。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吴红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附件:
吴红平 先生: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3年6月至2004年10月,任江苏雨润集团物流主管;2004年10月至2018年2月,历任艾欧史密斯(中国)环境电器有限公司物流经理、物流采购经理、ERP高级项目经理、供应链总监、生产运营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任恩泰环保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7月,任南京壹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任南京壹净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1年8月至今在公司任职,负责公司制造、质量、工程和供应链的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吴红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1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号)同意注册,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666.67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587.43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418.86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1年6月25日和2021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1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6月25日和2021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万元。
2021年7月8日和2021年7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新设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新设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从超募资金账户中划转2,000万元用于新设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建设。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3,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公告出具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至超募资金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1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1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1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6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1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周五)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周五)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788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召集。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宝宏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4,285,8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8573%,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4,27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8450%;
2、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8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23%;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8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23%。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27.636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9,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3.6585%;反对9,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34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上述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仔细填写《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6月20日-2022年6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或受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2年6月24日下午17:00送达登记地点,股东请仔细填写《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或证明、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股东身份的材料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 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佘砚
2、电话:0579-84896101
3、传真:0579-82271092
4、邮箱:hckj@hongchang.com.cn
5、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下午半天时间,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
附件三:《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6月27日在浙江金华召开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每个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打“√”。
2、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08
2、投票简称:宏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6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
2022年 月 日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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