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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应波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应波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1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6,248,9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262,073.60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据此,董事会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50元/股调整为49.59元/股。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长谢应波,董事张庆、张华、王靖宇、许峰源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97,800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5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长谢应波,董事张庆、张华、王靖宇、许峰源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以上情形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00股,并由公司作废。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长谢应波,董事张庆、张华、王靖宇、许峰源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1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50元/股调整为49.59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5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19.7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以上情形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00股,并由公司作废。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4,800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0元/股调整为49.59元/股。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1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孙健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8)。

  4、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6、2021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6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2021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6,248,9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262,073.60元。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 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50-0.41=49.59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50元/股调整为49.59元/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50元/股调整为49.59元/股。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本次归属的归属期及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9.78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6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624.896万股的0.79%。

  3、授予价格:50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5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160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个月以上。

  (2)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1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孙健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8)。

  4、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6、2021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6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9.78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5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长谢应波,董事张庆、张华、王靖宇、许峰源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3月1日,因此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3月2日至2023年2月28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59人。其中,3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0.48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6人,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均为“优秀/良好”,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不存在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合计156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9.78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5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19.7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56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3月1日。

  (二)归属数量:19.78万股。

  (三)归属人数:156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49.59元/股(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50元/股调整为49.59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本次归属的归属期及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1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孙健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8)。

  4、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6、2021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5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5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54)。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以上情形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00股,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作废合计4,800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相关激励对象在本次归属前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相关限制性股票未满足归属条件,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且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本次归属的归属期及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5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科技”)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根据上述决定,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22年2月24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22年3月9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22年4月18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22年5月31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22年6月10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上述募集资金4,500万元,其余7,500万元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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