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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上接D29版)

  (上接D29版)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定存货跌价准备政策,报告期保持一致,未发生变化,具体政策如下: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对于已过期、已变质、已损坏且无转让价值的可变现净值为零的存货,10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对比分析

  

  由上表可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27.41%,高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大的原因主要系部分产成品处于滞销状态,且市场竞争力较弱,按照预期折让的销售价格扣除相关税费之后,得出可变现净值。按预期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原材料库龄较长,按照现行市场价格测算出原材料的市场价值,新的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考虑到在产品为处于滞销状态的产成品的零部件,预期企业在可预计的将来不会将其加工成产成品并考虑处置该部分存货,以收集到的基准日近期的再生资源收购单价与盘点后确认的产品重量相乘并减去相关税费及销售费用得出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于2022年4月1日聘请专业机构对库龄3年以上的滞销或是已无使用价值的存货在2021年12月31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经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闽中兴评字(2022)第PV30013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据此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三)说明报告期末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主体、合同签订时间、交易金额、产品发出时间、结算安排、目前结转情况等,是否属于具有经济实质的销售,说明发出商品占比较高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少的原因,并结合公司的业务特征和收入确认政策,说明你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的合理性,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形。

  回复:

  (1)期末重要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

  

  由上表可知,发出商品均系根据已签订的销售合同安排发货,未及时确认收入主要系在手订单暂未发货,已预收货款;压机以及整线装备产品需要调试验收,对方单位暂未验收调试合格。

  (2)结合公司的业务特征和收入确认政策说明,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的合理性

  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主要是由公司的主要产品特点决定的;公司的在产品主要为压机以及整线装备产品,以销定产,在接受客户的销售订单后进行生产。期末发出商品较大主要系对新疆巨科等的发出商品;由于疫情影响,客户的生产经营受到了较大影响,该部分产品尚未完成最终的验收调试环节,故未确认收入。综上所述,报告期末公司账面上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是合理的。

  (3)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况说明

  2021年度,公司继续强化产品销售管理,及时跟进各产品的销售进展,严格规范产品的成本归集、分配与成本结转,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都在正确的期间确认,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截止恰当。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1、 核查过程

  (1)了解、评价并测试与公司发出商品和存货跌价准备计算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

  (2)抽取期末发出商品金额重大及发出时间较长的重要客户进行视频或电话访谈,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同时核实截至报告期末项目的完工状态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3)实施函证程序,对期末发出商品金额重大及发出时间较长的客户发函,对未回函客户执行替代测试;

  (4)执行细节测试程序,获取发出商品明细表,检查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物流单、期后签收单、期后验收单和期后回款记录等;

  (5)执行分析性程序,分析期末发出商品同比波动的商业合理性以及合同负债占发出商品售价比例的合理性。

  (6)获取并评价管理层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是否合理,复核管理层对存货的售价,以及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的金额作出的判断假设是否合理。

  2、核查结论

  基于已执行的核查程序,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发出商品销售具有经济实质销售,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合理。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形。

  问题四、年报显示,你公司在建工程期初余额6,998.7万元,期末余额 6,410.43万元,其中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共6项,预算数合计135,108万元,报告期内增加2,803.25万元。另外,报告期内转入固定资产金额2,815.82万元。

  请你公司:

  1、 说明各项在建工程的具体用途、开工时间、具体建设进展、资金来源,建设进度与原计划是否匹配,与公司当前的产销情况是否匹配,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回复:

  

  (1)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及公司制定的长期资产减值政策,公司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2)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测试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规定,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新能源汽车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工艺及生产线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简称AAL项目)系由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意大利Ranger Compositi S.R.L合作研发的项目,2019年由于受宏观经济影响,汽车行业整体走势不达预期,乘用车行业整体发展低迷,该项目未能如期投产,未能达到预计效益,于在建工程中核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为24,956,736.00元。

  2020年4月20日,公司获取了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闽中兴评字(2020)第JU30012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成本法对在建工程进行评估,评估值为9,738,979.42元,故于2019年12月31日计提了15,217,756.58元减值准备。

  2021年3月29日,公司与意大利Ranger Compositi S.R.L签订和解协议,由于碳纤维成本居高不下,双方合作项目仍不具备市场前景,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所有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包含上述AAL项目在内)。公司将AAL项目工程的处置权移交给意大利Ranger Compositi S.R.L,双方所有债权债务相互抵消清偿完毕,故于期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 说明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条件、时点,转入是否合规、及时,期末在建工程尚未转入固定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 本期在建工程转固明细

  

  2、 期末在建工程未转固明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可转为固定资产。自行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针对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一般指: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若判断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条件,便将在建工程及时转入固定资产;若判断项目尚未满足结转固定资产条件,如未进行调试、安装等工作,便在报告期内不进行结转固定资产,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合规、及时,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1、核查过程

  (1)查阅公司公告并向管理层了解公司在建工程建设的目的及战略规划;

  (2)检查项目的进度情况,检查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结算单;

  (3)了解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4)对公司期末大额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实施盘点,关注期末资产现状及使用情况,并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未来规划及经营现状,判断公司期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条件、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转入固定资产合规、及时;公司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问题五、年报显示,你公司2021年末货币资金余额2,533.41万元,同比下降74.59%,短期借款余额5,539.73万元,流动负债合计29,120.47万元,现金比率8.7%。

  请你公司:

  (一)说明截至回函日,你公司流动负债偿还情况,是否存在逾期债务;

  回复:

  截止回函日公司流动负债偿还情况详见如下:

  1、短期借款

  

  2、应付账款列示

  

  3、合同负债

  

  4、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5、应交税费

  

  6、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其他流动负债

  

  综上,公司流动负债均按正常账期及还款要求正常还款,未发生逾期债务相关情况。

  (二)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情况、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公司融资渠道等因素,评估公司的偿债能力,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债务逾期风险,如是,请及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情况详见下表

  

  由上表可知,本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没有太大的波动,因此,造成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有所增加。

  公司将加大营销措施及力度,努力提高营业规模,加快货款回笼,同时适度压缩中长期资本性投入,以保证公司充足稳定的现金流。因公司流动负债金额较大,在经营过程中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公司管理层管理及监控流动性风险,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劵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公司本期末资产负债率29.2%,负债率保持在较低水平,流动比率1.57,速冻比率0.78,偿债能力充足,不存在债务逾期风险。

  问题六、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2,792.93万元,主要为预付长期资产款项。

  请你公司说明预付长期资产款项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预付对象及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合同总金额、预付金额,对应合同签署时间,截至年报披露日的交易进展,并核查其中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2,792.96万元,主要为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其相关情况详见如下:

  单位:万元

  

  经公司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预付长期资产款项的信息,查阅公司与相关公司往来的资料,包括采购合同、合同款项的支付情况及交易进展,我们认为:相关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预付款项采购业务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1、 核查过程

  (1)获取或编制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结合预付款项等科目和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本期增加金额,查阅公司相关会议决议、检查立项申请、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发票、付款单据等;

  (3)实施函证程序,对本期预付款项的供应商发函,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测试;

  (4)与管理层沟通、现场察看并了解项目进度。

  2、 核查结论

  基于已执行的核查程序,公司预付长期资产款项真实、合理,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问题七、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压机及整线装备业务收入为5,794.5万元,同比下降53.20%,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2.82%,毛利率为-13.63%,同比下降22.58%;光伏业务收入为2,937.55万元,毛利率为-15.75%,同比下降17.24%。另外,其他业务收入2,316.99万元,同比下降35.74%,毛利率为-0.18%,同比下降22.52%。

  请你公司:

  (一) 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明细等因素,说明压机及整线装备业务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

  回复:

  1、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详见如下: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为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及新型智能机械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2021年光伏业务收入占比尚未超过30%)。其中,智能机械装备主要产品为液压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紫天科技、合锻智能。同行业上市公司紫天科技除生产销售液压机外,2018年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亿家晶视70%股权,该公司主营业务拓展至商务楼宇视频广告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合锻智能除生产销售液压机外还生产机械压力机。公司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主要为建筑材料及汽车车身)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为金发科技。金发科技覆盖了改性塑料、完全生物降解塑料、高性能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特种工程塑料和环保高性能再生塑料等五大类产品。综上,由于可比上市公司业务类型、产品构成存在较大区别,因此整体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不具备可比性。

  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主要产品数据,具体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液压机产品主要应用领域是建材和冶金行业,销售增长主要受制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由于中国宏观经济的转型,公司传统液压机械产品的国内市场在可预见的时期内整体需求不会有明显的回暖,行业存在整体需求不足的问题,导致恶性竞争严重。但是在整体需求不足的情况下,针对具体产品,在某些新兴应用领域或销售局部区域,公司传统机械装备仍有可拓展的空间。此外,海外新兴市场如东南亚、印度、非洲、中东等地区,对传统的液压设备仍有旺盛需求,同时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逐步实施,传统机械装备在海外新兴市场的潜力巨大。但受国际贸易战、新冠疫情肆虐全球等叠加影响,预计短期内市场需求仍持续疲软。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明细详见如下:

  

  压机及整线装备毛利率报告期由正转负的主要原因:。

  (1)2021年度受大宗原材料涨价及核心进口零部件缺件影响,本报告期压机及整线装备产品产量较上年同期下降52%,导致单位成本分摊固定制造费用、折旧、单位车间管理人员薪酬较年同期都有大幅增加,对毛利产生较大影响。

  (2)2021年度公司加大对机械装备产品进行升级换代,进行产品线优化整合,生产聚焦有市场竞争力的主力机型产品,终止部分系列压机生产并开始折价售相关库存,因部分产品售价降低对毛利也产生一定影响。

  以上综合原因使得本期毛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二) 结合你公司光伏业务开展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产品上下游价格变动、成本费用归集、同行业公司毛利率等情况,说明你公司2021年度光伏业务收入及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回复:

  公司2020年光伏组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220.28万元,营业成本2,187.12万元,毛利率1.49%。2021年光伏组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937.55万元,营业成本3,400.15万元,毛利率-15.7%。光伏组件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 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

  2021年国内硅料出现阶段性短缺,叠加全球装机预期高涨、国内能源双控、硅料厂新产能未释放等因素影响,硅料价格大幅上涨。硅料价格持续上涨传导至下游硅片、电池产业,同时组件边框、EVA等辅材价格上涨,组件产品利润空间被大幅度压缩。光伏行业2021年供应链价格走势及光伏行业各环节净利润测算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PVLink

  从以下光伏各环节单瓦净利测算图中可以看出,2021年硅料价格的上涨对组件利润产生较大影响,组件环节已经出现整体性负利润。

  

  2、组件产品价格不具优势:

  同期部分上市公司光伏组件毛利率也普遍较低,具体如下:

  

  行业内只从事光伏组件业务的上市公司较少,上述公司在光伏组件业务外还从事光伏上下游业务,而报告期内公司只从事光伏组件业务,故上述公司参考性较弱。多数从事光伏组件业务的公司同时还从事硅片、电池片等上下游产业,尤其是头部公司具有硅料、电池片、组件及电站全产业链生产模式,具备战略协调优势,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强,在光伏产品及产业链上具有优势。报告期内,因刚进入行业,生产体量小,为打开市场,公司光伏组件业务主要为第三方代工,且公司只从事光伏组件业务,故产品不具有价格优势。

  3、生产成本高:

  2020年12月,公司组件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375MW实验线进入试生产阶段,2021年公司加大投资力度,通过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及人员、项目建设配套等措施,持续推进光伏组件项目的建设。因项目处于爬坡阶段,公司人工成本及固定费用分摊高,叠加产能利用率低,导致光伏组件业务毛利率下降。随着公司后续组件新增产能投产,利于形成规模效应,提高产能利用率,并随着产线爬坡的结束,预计将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但受宏观经济、政策及公司资金压力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技术研究及量产与先进企业相比仍有差距,项目实施仍存在进度不及预期或不能实施、实施后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

  综上,2021年光伏上游原辅料价格涨幅大于组件价格涨幅,压缩组件利润空间,以及公司固定费用分摊高等因素导致公司2021年光伏组件毛利率下降。

  (三) 说明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

  回复: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毛利较上年同比下降22.52%,同期毛利率比较如下:

  单位:元

  

  本报告期其他业务收入毛利较上年同比下降22.52%,主要原因系复合材料业务毛利率为-7.06%,主要系复合材料业务中已开发模具的折让销售。

  问题八、年报显示,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56.97%。

  请你公司:

  (一)说明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的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内容、账龄结构、期后回款情况,欠款客户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并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与前五大客户的匹配关系;

  回复:

  

  (续表)

  

  由上表可知,销售前五大中有三家单位都为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中有三家应收款项都是对重要客户销售商品形成,且账龄较短,回收风险较低;应收账款另外两家非前五大销售客户的款项,主要系前期模板销售产生的应收款项,回收风险较高,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请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销售模式等情况,说明与上一报告期变动情况及你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是否存在对前五大客户的依赖。

  回复:

  (1)两期前五大客户情况

  

  

  从两期数据看,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London Electric Vehicle Company以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期均为公司前五大客户,IRANIAN REFRACTORIES PROCUREMENT &PRODUCTION CO.以及营口濮耐镁质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已不再是公司前五大客户,肇庆小鹏汽车有限公司、浙江英伦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2021年新增前五大客户。

  (2)本期前五大客户变化的原因

  本期前五大客户主要为汽车配件销售客户、模板销售客户;上期前五大客户主要系模板销售客户、液压机销售客户;变化原因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变,从原来的销售模板,压机等转变为销售轻量化汽车配件,且轻量化汽车配件销售为公司新兴业务,该业务市场广阔,产品毛利率明显高于模板以及压机销售,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3)关联关系说明

  经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以及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目前未发现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小鹏汽车有限公司、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London Electric Vehicle Company、浙江英伦汽车有限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3) 是否存在依赖关系

  由于本期公司前五大客户有三家为汽车配件销售客户,有一家为汽车配件模块相关的模板销售客户,公司选取汽车轻量化相关的可比上市公司,前五大占比数据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的56.97%,不存在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通过分析同行业公司的前五大销售占比,客户集中度的情况与同比行业情况相近。轻量化汽车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厂商和一级零部件供应,包括宁德时代、小鹏汽车等,上述客户财务规模相对较大,使得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相对较高。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着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但不排除未来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发生波动,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减少,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为此,公司将积极招聘市场和技术人才,加强市场开发人员的数量与质量,采用参加行业会议、客户拜访及引荐等方式积极开拓市场,增加业务收入,减少客户集中度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一)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1、 核查过程

  通过询问被审计单位人员以及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对方单位的基本情况,检查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欠款客户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问题九、年报显示,2021年3月19日,你公司控股股东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股份数量为15,229,231股,占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6.62%。冻结原因系原控股股东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之一李良光以股权转让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

  请你公司:

  (一) 说明截止回函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股票质押、冻结的基本情况,被司法冻结所涉纠纷的具体背景、原因及进展,相关债务本金及利息的偿还情况,是否有能力偿还相关债务,债权人是否主张平仓,相关股份是否有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

  回复:

  1、 根据赛维电力提供的资料,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2、是否有能力偿还相关债务

  根据甘胜泉先生提供的资产证明文件,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股份冻结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案涉冻结股份不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形。

  (二) 请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说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事项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及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如有),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赛维电力是否需要承担违约金及利息需视终审判决结果而定,案涉冻结股份目前不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直接影响。

  且根据赛维电力、甘胜泉与李良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的诉讼金额及保全股份数量,案涉赛维电力冻结股份所占比例较低,即使赛维电力、甘胜泉全面败诉,也不会影响赛维电力、甘胜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问题十、 报告期内,你公司股票交易多次出现异常波动情形,你公司在相关股价异动公告中称,你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请你公司:

  (一) 结合市场宏观情况、所处行业、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股价走势及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等因素,分析说明你公司基本面是否存在重大变化,并进一步核查说明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回复:

  1、 市场宏观情况:报告期内,深证成指在同一期间上涨2.7%,整体二级市场环境向好。其中,受益于国家及市场新能源汽车及光伏行业的重视,行业相关公司的涨幅明显高于整体市场涨幅,同花顺发布的新能源概念指数(885431)同期上涨44.5%;同花顺发布的光伏概念指数(885531)同期上涨61.2%;同一期间,公司及可比上市公司股价变动情况如下:

  

  2、报告期内,公司股票市场关注度高,主要原因如下:

  (1)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6月22日披露《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编号:2021-058)。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1年6月22日开市起停牌1天,2021年6月23日开市起恢复交易,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2)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3日及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800.00万股,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3、生产经营方面:

  (1)复合材料轻量化业务:2021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爆发式增长,公司抓住战略机遇,将复合材料制品业务发展重心转移至汽车轻量化业务,继续致力于巩固存量订单,优化客户结构,报告期内,公司的汽车轻量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为130,135,332.64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03.56%。并且为优化公司业务布局,改善资产结构,海源新材料将其持有易安特公司45%的股份转让。

  (2)智能装备业务: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国际贸易逐步恢复,大宗商品价格趋于稳定,市场需求有望提高。报告期内,因物流运输受限、大宗交易商品价格上涨,同时受国内能耗双控政策、以及洪涝灾害的影响,公司及上下游客户部分产品的交付延缓,导致公司部分在手订单延迟交付及验收,同期该部分营业收入虽有所下滑,但是新增订单实现较大幅度增加,目前在手订单充足。

  (3)光伏组件业务:公司于2020年第三季度开始向光伏组件领域进行布局和拓展,通过光伏制造的自动化、智能化、柔性化,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差异化的产品。以技术领先、成本领先和差异化产品作为重点来打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21年,公司加大投资力度,采取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项目建设以及人员配套等措施,持续推进光伏组件项目的建设。

  4、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二)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5%以上股东近三个月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形,如是,说明详情;

  回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2年5月24日向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5%以上股东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5%以上股东在近三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合你公司最近三个月通过互动易等渠道回复投资者以及接受投资者调研情况(如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违规提供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回复:经核查,公司近三个月通过互动易渠道回复的投资问题合计约为20个,近三个月接受投资者调研活动共计1次,该活动已于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调研情况,不存在违规提供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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