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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收购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泰科技”)股权、其他投资项目以及日常经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正在筹划阶段,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及最终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后续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1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1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2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公司已于2022年6月7日完成了全部出售资产的交割,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的公告》(2022-090)、《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2022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参与竞买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3.97%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上饶市宏富光伏产业中心(有限合伙)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泰科技”)33.97%股权,挂牌转让底价为105,307.00万元,公司拟参与上述股权竞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公开挂牌转让披露的信息,公司本次参与竞买捷泰科技33.97%股权预计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能否最终竞买成功并获得上述股权,以及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2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重大资产出售已实施完成事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首次授予事项以及公司拟参与竞买捷泰科技33.97%股权事项。如公司被确定为捷泰科技33.97%股权受让方,公司拟购买捷泰科技其他股东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捷泰科技15.03%股权,前述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计划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方式筹集本次交易价款所需资金,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亦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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