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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兴园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6日

  附件:李兴园女士简历

  李兴园,女,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0年9月至2014年7月,就读于廊坊师范学院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15年11月至今,就职于天津诺禾致源生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薪酬主管。

  截止本公告日,李兴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1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推选李兴园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李兴园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兴园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李兴园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2-036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瑞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李兴园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聘任李瑞强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王其锋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赵丽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李瑞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瑞强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二、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公司第三届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及主任委员选举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王春飞(主任委员)、泮伟江(委员)、甘泉(委员)。

  2、提名委员会:泮伟江(主任委员)、李瑞强(委员)、王春飞(委员)。

  3、战略委员会:李瑞强(主任委员)、王其锋(委员)、甘泉(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春飞(主任委员)、泮伟江(委员)、王其锋(委员)。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春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三、 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李兴园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兴园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四、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瑞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吴俊先生、曹志生先生、王其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施加山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王其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董事会秘书王其锋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其中,李瑞强先生、王其锋先生、施加山先生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俊先生、曹志生先生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王其锋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吴俊先生、曹志生先生、施加山先生的简历请详见附件1。

  五、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丽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赵丽华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赵丽华女士的简历请详见附件2。

  六、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10-82837801-889

  电子邮箱:ir@novogene.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301号楼101栋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附件1:

  1、施加山先生简历

  施加山,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0年9月至2004年7月,就读于哈尔滨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10年12月至2014年12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取得硕士学位。2004年8月至2008年9月,就职于北京城建道桥公司,担任会计主管;2008年10月至2014年3月,就职于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会计经理。2014年4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2、吴俊先生简历

  吴俊,男,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就读于大连工业大学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08年9月至2010年6月,就读于首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信息学专业,取得硕士学位。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担任助理研究员;2011年1月至2011年5月,就职于美国LCSciences公司生物信息部门,担任助理研究员。2011年6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3、曹志生先生简历

  曹志生,男,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年9月至2005年6月,就读于天津科技大学生物工程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07年4月至2009年3月,就读于日本广岛大学分子生命机能科学专业,取得硕士学位;2009年至2012年,就读于日本广岛大学分子生命机能科学专业,取得博士学位。2012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2:

  1、赵丽华女士简历

  赵丽华,女,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8年9月至2012年6月,就读于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12年9月至2015年4月,就读于哈尔滨理工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取得硕士学位。2015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2-034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301号楼101栋诺禾致源大厦一楼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瑞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其中董事李潇、张然在线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李金玲、沈驰在线参加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王其锋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因补充流动资金向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9、议案13、议案1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琛、刘宜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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