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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3元

  ● 相关日期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5月12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2,373,7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712,128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上述第(1)项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

  (3)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非居民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QFII取得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由公司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30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27-87206873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7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软件园六期E区4栋3F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日

  至2022年7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2年6月30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发送至邮箱zhengquanbu@road-group.com进行登记。

  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6月30日下午17时前送达。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均须报备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6月30日(上午10:00-12:00,下午 14:00-17:00)。

  现场登记地点: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软件园六期E区4栋3F)。

  出席股东大会时需按照登记方式的要求携带相应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软件园六期E区4栋3F

  联系电话:027-87206873

  Email:zhengquanbu@road-group.com

  邮编:430075

  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4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季光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股本总数由91,840,000股增加至92,373,760股。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计划与发展战略,同时为满足相关政府部门对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的统一要求,公司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研发、生产与销售,酿酒高浓度有机废水再利用等有机高含水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业务,同时对经营范围的表述作了相应的规范化调整。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呈报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7)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5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原因

  1、变更注册资本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可归属人员合计30名,可归属数量合计533,760股,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5月19日出具的《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2-00046号),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2年5月17日止,公司已收到3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款项合计6,298,368.00元,其中: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533,760.00元,其余5,764,608.00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2年5月27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91,840,000股增加至92,373,76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2、变更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计划与发展战略,同时为满足相关政府部门对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的统一要求,公司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研发、生产与销售,酿酒高浓度有机废水再利用等有机高含水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业务,同时对经营范围的表述作了相应的规范化调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建筑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生物饲料研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工程管理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须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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