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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1日   15:00

  召开地点:四川省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 公司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日

  至2022年7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信息请见2022年6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6月30日

  (二)登记地点:四川省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四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相关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6月30日下午4: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

  电话:028-89115006

  联系人:张薇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14:00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费朝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本次变更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总金额: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预计投资金额11,579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1,500万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新募投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12个月,预计2023年投入运行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7,43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336.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101.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3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1CDAA60012”《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投项目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已进入商业运营,公司同意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扣除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和后续应付金额后的余额5,233.45万元(含利息收入6.6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已投入募集资金不包含后续应付款项1,634.76万元(暂定),具体应付金额根据合同约定需待政府审计完成后才能确定。

  2. 以上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不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调减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1,500.00万元,全部用于新增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安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海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募投项目投资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的差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2.以上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拟投入募集资金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若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不足以完成新增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不足部分由雅安海天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投入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仍投向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与公司主业发展相悖的情况。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经2019年4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项目业主为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包括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雨污管网工程,总投资87,035.19万元,原拟使用募集资金58,000.00万元。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8,672.25万元(包括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蒲江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于2020年9月投入商业运营;雨污管网工程处于建设期。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将继续投入募集资金37,827.75万元用于建设“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中,雨污管网工程包括蒲江县大兴镇、朝阳湖镇、成佳镇等9个子工程,公司已相继在2020年12月10日至2022年3月19日期间取得该等子项目的工程开工令,按约定在3年内建设完成,建设周期较长。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拟调减原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用于建设新募投项目 “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三)向子公司增资和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拟将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11,500.00万元,用于“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雅安海天,其中:以增资方式投入雅安海天3,450.00万元,以借款方式投入雅安海天8,0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雅安海天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4,450.00万元。

  三、新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实施主体:雅安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雅安市大兴镇

  项目基本情况: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二期扩建规模2.40万m3/d(部分建、构筑物3.00万m3/d),总变化系数Kz=1.47,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工程性质:扩建

  2.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总投资为11,579.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287.84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二)项目必要性分析

  1.本项目的建设是为了解决现状雅安市大兴片区现状污水处理问题的需要。根据实地踏勘,雅安市大兴片区发展较快,进厂污水量逐渐增加,高峰期污水厂已满负荷运行。随着雅安市大兴片区城镇发展,污水收集管网逐步完善,现有污水厂处理规模已不能满足需求,污水厂扩建工程迫在眉睫。同时,根据《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规划2030年大兴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4万m3/d,因此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也是逐步落实污水工程规划的要求。

  2.本项目的建设是为了保护岷江水环境。雅安市雨城区属于岷江流域一般控制区域,大兴污水处理厂出水受纳水体为岷江支流青衣江,本次扩建工程有助于削减对岷江河体的破坏,对于保护青衣江乃至岷江流域的水环境有重要作用。

  3.本项目是贯彻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相关文件要求的具体工程。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岷江、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中提出,雅安市雨城区为“一般控制区域”。在本区域内,完善污水处理措施,减少岷江污染物质的排放量,有着重要意义。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预测的项目营业收入实现、成本费用支出情况以及对项目毛利率水平的预测,预计本项目总投资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23%,全部投资回收期为10.33年(含建设期1年),能满足行业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随着雅安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环保政策要求的不断提高,现有城市污水处理规模已不能满足当地发展需要。2020年2月,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立即启动雅安市主城区污水提质增效等项目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立即启动雅安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经雅安市人民政府授权,2021年11月23日,雅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与雅安海天签订《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雅安海天为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通过充分论证及谨慎的可行性分析,公司拟实施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为新的募投项目。该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加强对青衣江乃至岷江流域水环境的保护,对完善雅安市污水处理措施、减少岷江污染物质排放量有着重要意义。

  (二)风险提示

  1.目前我国新冠疫情仍在持续影响中,项目具体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时刻关注外部因素的影响,及时调整项目建设进程。

  2.项目建设用地风险

  本项目建设用地依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由雅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给雅安海天无偿使用,且雅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有义务配合雅安海天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确保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目前,雅安海天已取得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公司在开展项目建设的同时,将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完善相关手续,避免给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新项目的审批情况

  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已经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履行核准程序,已取得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本次变更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减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并全部用于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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