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本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关于变更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海通证券原委派李春先生、严胜先生担任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已于2021年12月31日届满,但本公司存在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该未尽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现因李春先生工作调整,其不再负责本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海通证券决定由殷凯奇先生接替李春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海通证券负责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严胜先生和殷凯奇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时止。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附:殷凯奇先生简历
殷凯奇先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美国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硕士,注册会计师。自201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深圳新星、英搏尔、新城市、南极光、深圳垒石、峰岹科技等IPO项目的改制或申报工作;同兴达非公开发行项目;爱迪尔、海航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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