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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共同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协议约定,具体合作项目等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后续合作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 协议中涉及的公司双黄连口服液新增抗新型冠状病毒适应症的相关研究及临床试验尚未开始,且该临床试验研究尚需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注册申请受理、默示许可、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结果报批等阶段,研发周期长、环节多,可能受到技术、审批、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研发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目前市场上已有多家药企启动抗新型冠状病毒适应症的药品研发,且部分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未来随着竞争者数量、参与度的不断提高,即使公司双黄连口服液新增抗新型冠状病毒适应症的临床试验顺利获批,其未来的市场销售仍将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态势,同时受疫情发展的变化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后续商业化前景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以下简称“研究型医院学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公司在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布局,公司与研究型医院学会拟通过战略合作的方式,本着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多元化、多层次的合作,推进公司在中医药、CXO、大健康等领域的战略发展与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框架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717837019N

  (3)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4)类型:社会团体

  (5)成立日期:2013-06-08

  (6)法定代表人:王明晓

  (7)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北京理工大学国防科技园7号楼8层

  (8)宗旨:理论研究 学术交流 转化医学 人才培养 指导实践

  (9)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0)研究型医院学会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无财务资料。

  研究型医院学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正式批复并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一级学会,是由医疗机构、人员自愿结成的全国性、专业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现有二级机构(分会、专业委员会)135个,会员2万余名。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中西医结合新药创制专业委员会是研究型医院学会的二级机构,由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王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具体承办框架协议约定的合作内容。

  研究型医院学会及其二级机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框架协议由公司与研究型医院学会于2022年6月15日在北京签署。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

  承办分支机构: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中西医结合新药创制专业委员会

  (一)合作的背景

  甲乙双方作为战略合作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结成长期、全面的项目供求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开展多元化、多层次的合作,共同推进中西医结合创新药领域的发展,助力临床与科研的高效融合,推动医药科技成果加速转化。

  (二)合作内容

  1、乙方指导甲方开展国家及地方重大专项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医药科技研发、转化和应用提供支持。

  2、乙方利用其丰富的专家资源,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甲方搭建起政产学研用融合的智慧平台,指导甲方更好地开展临床研究工作,并对甲方现有中药产品的二次开发等相关研究工作进行规划和技术指导。双方商定,首个合作项目为甲方双黄连口服液新增抗新型冠状病毒适应症的临床前及临床试验研究,具体合作事宜双方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后续其他项目的研究开展将加快推进。

  3、依托甲方子公司新领先CXO一体化的技术服务平台,以及甲方在中药研发、生产及药品注册申报等方面丰富的经验,与乙方一起参与开展中西医结合新药创制的相关交流和合作。

  4、甲方作为乙方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可为乙方提供项目研发所需资金及相关资源,并享有优先合作权。

  5、甲方作为乙方长期战略合作伙伴,由甲方出资的项目形成的研发成果或合作期间共同形成的专利申请权或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三)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合作意向性框架协议。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内,双方及其子(分)公司或会员单位,应依据本协议就具体合作项目另行签署具体业务合同,以明确协议相关方及相关合作事项的具体内容及各自权利、义务。本协议约定事项与具体业务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具体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

  2、保密义务:双方对彼此之间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双方均有义务对相互工作接触及通过其他渠道获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履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5年;期满后,在各方无异议的情况下经书面确认,可顺延合作期限。

  (五)违约责任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应严格依约履行。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六)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除非双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

  3、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研究型医院学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可以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发展,有助于推动公司在中医药、CXO、大健康等领域的战略发展与实施。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与研究型医院学会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共同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协议约定,具体合作项目等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后续合作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二)协议中涉及的公司双黄连口服液新增抗新型冠状病毒适应症的相关研究及临床试验尚未开始,且该临床试验研究尚需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注册申请受理、默示许可、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结果报批等阶段,研发周期长、环节多,可能受到技术、审批、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研发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三)目前市场上已有多家药企启动抗新型冠状病毒适应症的药品研发,且部分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未来随着竞争者数量、参与度的不断提高,即使公司双黄连口服液新增抗新型冠状病毒适应症的临床试验顺利获批,其未来的市场销售仍将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态势,同时受疫情发展的变化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后续商业化前景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四)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及后续合作进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研究型医院学会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2-039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1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10日送达各位董事、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副董事长李景亮先生、李辉先生和独立董事方亮先生、刘玉敏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尹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40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1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10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职工监事李荣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2-04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8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

  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领先”)首次与郑州维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先医药”)、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领先”)发生该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预计签署技术服务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郑州维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K4M6J7L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6日

  法定代表人:罗剑超

  注册资本:8,572万人民币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生物科技二街交叉口郑州临空生物医药园1号楼1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作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开展药品研发及注册申报,实现药品持证及转化。

  主要股东:郑州创泰生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34.99767%,郑州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蓝海”)持股34.99767%,郑州归朴得一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00467%。

  注:2021年8月,深蓝海出资3,000万元全资设立维先医药;2022年1月-3月,维先医药分批引入郑州归朴得一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郑州创泰生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8,572万元,深蓝海持股比例降至34.99767%。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5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799.99万元,净资产4,799.99万元,2022年1月-5月收入0万元,净利润-0.01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领先的全资子公司深蓝海持有该公司34.99767%股权,且公司总经理罗剑超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维先医药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7MDWT7XK

  成立日期:2022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孟德诗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杭州空港经济区保税路西侧保税大厦156-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以高端儿科用药研发为核心,主要针对特殊高端制剂的开发及改良创新,并重点关注OTC药物、中药配方制剂、院内制剂、特医产品、生物制剂等稀缺领域,全面覆盖化药、中药、生物药等儿童用药领域的技术服务。

  主要股东: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0%,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杭州康嘉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5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999.96万元,净资产3,999.96 万元,2022年4-5月收入 0万元,净利润-0.0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领先持有该公司40%股权,新领先法定代表人陶新华先生任该公司董事,且陶新华先生的配偶吴澜女士为公司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康领先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为新领先接受关联方委托,为其提供药品研发服务业务。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同与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一致的,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同类交易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额度内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且交易对方均为新领先下属公司吸引外部投资人共同设立的参股子公司,是新领先药品研发全产业链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将不断与新领先业务产生业务协同,关联交易的开展有助于拓展公司药品研发服力业务,对公司提升创新药和高端仿制药CRO服务业务水平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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