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

  (1)时间

  = 1 \* GB3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15:00。

  = 2 \* GB3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新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3项提案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由股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公告了《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代表共23名,代表股东2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1,539,4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5977%。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3名,代表3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2,419,8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51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119,6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84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2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110,0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106%。

  3、除董事金晓峰女士因病住院接受治疗、独立董事彭颖红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参加会议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172,3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回避270,360,0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02,933股,反对1,600股,弃权5,5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9%。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实施累积投票制)

  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邓晓博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7,432,489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109.4074%;

  2.02 选举谭建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4,659,580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106.0597%;

  2.03 选举李刚飞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6,340,830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6.0165%;

  2.04 选举李建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6,340,830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6.0165%;

  2.05 选举喻波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6,340,030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6.0163%;

  2.06 选举郁波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6,377,329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6.0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邓晓博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813,152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8.6573%;

  2.02 选举谭建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813,156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8.6573%;

  2.03 选举李刚飞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813,146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8.6572%;

  2.04 选举李建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813,146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8.6572%;

  2.05 选举喻波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812,346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8.6536%;

  2.06 选举郁波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849,646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8.8223%。

  邓晓博、谭建明、李刚飞、李建军、喻波、郁波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新)》(实施累积投票制)

  总表决情况:

  3.01选举宋顺林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81,249,059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9.9239%;

  3.02选举刘金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81,250,556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9.9243%;

  3.03选举李静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81,253,756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9.92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选举宋顺林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21,819,643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8.6866%;

  3.02选举刘金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21,821,140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8.6934%;

  3.03选举李静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21,824,340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8.7079%。

  宋顺林、刘金平、李静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实施累积投票制)

  总表决情况:

  4.01选举张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 415,044,059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108.7814%;

  4.02选举曹勇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 364,353,056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5.4955%;

  4.03选举刘炎姿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 364,356,256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5.49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选举张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 21,819,643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8.6866%;

  4.02选举曹勇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 21,821,140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8.6934%;

  4.03选举刘炎姿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 21,824,340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8.7079%。

  张伟、曹勇、刘炎姿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9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发出表决单9份,收到有效表决单9份。

  4、董事会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邓晓博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邓晓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邓晓博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变更,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现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各专业委员会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邓晓博(主席)、李建军、宋顺林、刘金平、李静;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李静(主席)、邓晓博、李建军、宋顺林、刘金平;

  (3)提名委员会成员:刘金平(主席)、邓晓博、李建军、宋顺林、李静;

  (4)审计委员会成员:宋顺林(主席)、邓晓博、李静。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邓晓博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李建军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李建军先生符合公司总裁任职资格。

  经总裁李建军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冯忠波先生、童太峰先生、王炎峰先生、章周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章周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徐燕高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前述人员聘任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冯忠波先生、童太峰先生、王炎峰先生、章周虎先生、徐燕高先生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章周虎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7113776

  传真:(0571)87113775

  邮箱:dazq@dunan.net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0楼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章徐通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同意聘任王晨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前述人员聘任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请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王晨瑾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7113776

  传真:(0571)87113775

  邮箱:dazq@dunan.net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0楼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简历

  邓晓博先生,本科学历,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5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2月至今,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22年3月至今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邓晓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邓晓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建军先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曾任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工程总监,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李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除因盾安环境《2020年度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披露净利润与年报披露数差异巨大,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修正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处分外,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其他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李建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冯忠波先生,大专学历,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总裁,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兼副总裁等职务。

  冯忠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冯忠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童太峰先生,本科学历,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

  童太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童太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炎峰先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制冷配件事业部销售经理、营销副部长、营销总监助理、营销副总监、营销总监、副总经理,盾安(芜湖)中元自控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职务。

  王炎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王炎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章周虎先生,本科学历,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曾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管理部部长助理。2007年7月加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格力电器(芜湖)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管理部部长助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章周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章周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徐燕高先生,大专学历,会计师,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曾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会计、主办会计、财务部副部长,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负责人等职务。

  徐燕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除因盾安环境《2020年度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披露净利润与年报披露数差异巨大,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修正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处分外,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其他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徐燕高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章徐通先生,本科学历,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曾任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财务部材料主管,浙江盾安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公司内控部审计经理。

  章徐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形;经查询,章徐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晨瑾女士,本科学历,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人事主管、杭州赛富特设备有限公司企管课长,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经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晨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经查询,王晨瑾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2-050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发出表决单3份,收到有效表决单3份。

  4、监事会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张伟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一致。张伟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简历

  张伟先生,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1999年加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格力电器管路分厂、物资供应部、外协外购质量管理部、企业管理部负责人,总裁助理,2013年至2020年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月至今任格力电器董事,2020 年9月至今,任格力电器党委书记。

  张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张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2-05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前换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6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章徐通先生和徐志杨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前述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一致。章徐通先生和徐志杨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简历

  章徐通先生,本科学历,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曾任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财务部材料主管,浙江盾安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公司内控部审计经理。

  章徐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章徐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徐志杨女士,大专学历,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划小推进办公室划小专员。曾任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截止阀制造部部长助理、四通阀制造部部长等职务。

  徐志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徐志杨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