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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1、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南化工”)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于2020年7月31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能集团”)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合称“交易协议”),盾安控股拟向特能集团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87,347,254股股份(无限售条件),(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股份转让价格为7元/股,总价款为1,311,430,778元人民币。同时,盾安控股将所持江南化工187,222,356股限售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4.99%,以下简称“授权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特能集团。

  2、2020年8月7日,盾安控股与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特能集团共同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表决权委托协议》第三条关于表决权委托期限进行变更。经交易相关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表决权委托期限变更为“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

  3、2020年12月18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工业集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0〕647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日、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10日、2020年12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盾安控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特能集团)》、《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二、表决权委托到期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1,248,981,6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实施,公司总股本由1,248,981,690股增加至1,748,574,366股,盾安集团委托的187,222,356 股表决权在权益分派实施后变更为 262,111,299股。同时公司2021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新发行900,348,489股股份已于2021年9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748,574,366股增至2,648,922,855股,上述表决权委托事项对应的比例由14.99%相应下降为9.90%。

  根据特能集团与盾安控股、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表决权委托期限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国务院国资委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关于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0]647号),批准特能集团通过股份受让和接受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江南化工控制权的整体方案。因此,本次表决权委托的期限自2020年12月17日至2022年6月1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表决权委托已到期。

  三、表决权委托到期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前后各方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影响。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其他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特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盾安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特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盾安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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