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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后续项目合作以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明装备”)与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利发展”)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通过不限于股权、技术、项目、产品等多种合作方式,在光伏产业进行全方位的合作。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双方明确具体合作项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5MA7FJ78B7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111,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尹绪龙

  注册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3399号5号厂房227室

  经营范围:煤矿试井与试钻(煤炭生产、经营、销售除外);硅太阳能电池及其相关配套产品、风机及其相关配套产品、热发电产品、控制器、逆变器、兆瓦级跟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光伏电站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光伏发电系统的批发、零售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与服务;太阳能发电;建筑劳务分包(劳务派遣除外);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英利发展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英利发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业务合作领域

  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合作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甲乙双方积极研究并推进公司股权层面的合作。

  2.甲乙双方共同加强在光伏技术领域的深度合作,联合申报国内外重大、重点技术创新、开发或产业化项目。

  3.甲乙双方积极整合梳理各自采购供应链,最大限度降低双方企业的原辅材料采购成本。

  4.甲乙双方共同利用在国际销售环节的渠道和资源优势,通过不限于代销、代理或代工等合作方式,以最低的成本和最高的效率来满足各自客户的需要。

  5.对于海外项目例如美洲、欧洲等地区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维,双方共享开发资源,打造光伏电站低成本,高效率的新商业模式。

  6.甲乙双方在国内或海外项目在设备采购环节涉及对方产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引入对方的产品,或利用各自优势以联合投标的方式开展新项目开发,提供综合的产品和技术支持,以综合性的方案供应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7.乙方利用自身在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为甲方在新能源项目实施等方面提供工程EPC总承包、运维和技术支持等服务。

  8.甲乙双方利用各自技术、产能,共同推进光伏应用市场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提升在国内外终端市场的地位和影响力。

  (二)承诺和合作方式

  1.双方承诺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适当地履行如下义务:

  (1)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对方的工程、运维、技术支持及其他咨询顾问服务。

  (2)向对方共享国内外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信息。

  (3)依托品牌、服务、产品等综合优势,积极支持对方各种发展需求。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方英利发展是一家专业光伏组件制造、光伏绿色建材产品开发与应用、电站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及建设运维的企业。公司与英利发展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有助于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产品优势、技术优势、资源和渠道优势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如本次合作能够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更深入参与新能源发电相关市场,充分发挥公司过去在电力行业领域积累的市场和客户资源优势,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国内外品牌效应,优化和扩展海外布局,进一步与现有的主业电力设备业务和电力工程业务产生协同效应,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意向性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董监高持股无变化。

  2、公司向控股股东关联方上海华明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36,986,301股,上述股份于2022年3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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