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0 证券简称:德固特 公告编号:2022-045
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常春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春藤(昆山)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青岛常春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常春藤”)及常春藤(昆山)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常春藤”)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99,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青岛常春藤及昆山常春藤联合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东青岛常春藤及昆山常春藤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有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42857%;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为7,499,93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99996%。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1年3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青岛常春藤及昆山常春藤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28,57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42857%,各主体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注:上述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形成原因为昆山常春藤及青岛常春藤共同受上海常春藤投资有限公司控制。
2、2022年6月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方案实施完成后昆山常春藤持有公司股份3,214,2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286%,青岛常春藤持有公司股份6,226,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131%,各主体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注:青岛常春藤在本次权益分派前已减持13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440%。
3、青岛常春藤及昆山常春藤于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6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75,721股,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1.42861%,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目前总股本比例按照截至2022年6月21日的公司总股本150,000,0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当时总股本比例按照截至2021年3月3日的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计算。若本公告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 青岛常春藤及昆山常春藤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常春藤及昆山常春藤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 备查文件
1、 青岛常春藤及昆山常春藤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2日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德固特
股票代码:30095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常春藤(昆山)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昆山市玉山镇前进西路1899号1号房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380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青岛常春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128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380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为同一控制下主体,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合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2年6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情况
2、出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昆山常春藤的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情况
2、出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青岛常春藤的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昆山常春藤、青岛常春藤和同一管理人上海常春藤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常春藤(上海)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日照常春藤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688590)超过5%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形成原因为昆山常春藤及青岛常春藤共同受上海常春藤投资有限公司控制。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流动性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常春藤昆山常春藤计划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428,57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43%)。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上市的发行价(若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6,428,571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2857%。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6月21日期间,通过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075,721股。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目前总股本比例按照截至2022年6月21日的公司总股本150,000,0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当时总股本比例按照截至2021年3月3日的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计算。若本公告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春藤(昆山)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常春藤(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翁吉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常春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常春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付磊)
日期:2022年6月2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春藤(昆山)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常春藤(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翁吉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常春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常春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付磊)
日期: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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