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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4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吴启权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6月1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8.10%股份的股东吴启权,在2022年6月2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6月21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保理融资业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6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4日

  至2022年7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6月18日、6月21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8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

  上海园维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向珠海格金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9个交易对方转让公司所持上海园维91.7566%的有限合伙份额,合计作价10,955.15万元。

  ● 交易对手方珠海格金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紫杏共盈三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合伙份额受让方均已就本次交易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将本事项提交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各方尚未签署投资协议。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未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上海园维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杨涛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为盘活公司资产,公司向珠海格金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9个交易对方转让公司所持上海园维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园维”,公司持有其98%合伙份额,为有限合伙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合伙份额,为普通合伙人)91.7566%的有限合伙份额,合计作价10,955.15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对价,各交易对手的交易对价及受让份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国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电”)所持上海园维合伙份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上海国电及厚疆咨询为上海园维普通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为上海园维有限合伙人,厚疆咨询担任上海园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交易对手方格金六号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由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紫杏共盈三号合伙人杨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且在股东单位任职,该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均在公司第一大股东单位任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前述主体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未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相关的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合伙份额受让方均已就本次交易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截至目前,各方尚未签署投资协议。

  二、关联方及其他交易方介绍

  (一)广发信德三期

  1、名称:珠海格金广发信德三期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7G6C990W

  3、成立日期:2022年01月07日

  4、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88号952办公-B区

  5、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信德”)

  6、注册资本:92,500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8、主要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0%合伙份额,有限合伙人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1.6216%合伙份额,其他13名有限合伙人持有其58.3784%合伙份额。

  9、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3月底,广发信德三期资产总额46,292.64万元,负债总额182.46万元,净资产46,110.18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139.82万元。

  10、与公司关联关系:经核查,广发信德三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经查询,广发信德三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厚疆咨询

  1、名称:珠海厚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614GMX4

  3、法定代表人:谢永元

  4、注册资本:1.00万

  5、成立日期:2021年03月03日

  6、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73789(集中办公区)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8、主要股东:谢永元持股100%,谢永元为广发信德的管理人员。

  9、主要财务数据:厚疆咨询尚未对外开展经营活动。

  10、与公司关联关系:厚疆咨询与广发信德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主体。经核查,厚疆咨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经查询,厚疆咨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和众信

  1、企业名称:舟山和众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肖雪生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DMPQJ1A

  4、成立日期:2021年01月06日

  5、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5-64098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

  7、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8、合伙人情况

  单位:万元

  

  注:和众信合伙人均为广发信德管理人员。

  9、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5月底,和众信资产总额9,840.97万元,负债总额1,713.22万元,净资产8,127.75万元。2022年1-5月份营业收入26.74万元,实现净利润26.72万元。

  10、与公司关联关系:和众信与广发信德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主体。经核查,和众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经查询,和众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格金六号

  1、名称:珠海格金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6FJT77U

  3、成立时间:2021-05-20

  4、注册地: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612办公

  5、主要办公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6号4楼

  6、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格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注册资本:15亿元

  8、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9、合伙人情况

  单位:万元

  

  10、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5月底,格金六号资产总额118,146.11万元,负债总额228.67万元,净资产117,917.44万元。2022年1-5月份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270.00万元。

  11、与公司关联关系: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主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格金六号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12、经查询,格金六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紫杏共盈三号

  1、名称:珠海紫杏共盈三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6BJNE44

  3、成立时间:2021-04-26

  4、注册地: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1238号(集中办公区)

  5、主要办公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6号4楼

  6、执行事务合伙人:付豪

  7、注册资本:1,000万元

  8、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9、合伙人情况

  单位:万元

  

  10、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3月底,紫杏共盈三号资产总额914.59万元,负债总额914.67万元,净资产-0.08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0.06万元。

  11、与公司关联关系:紫杏共盈三号合伙人杨涛担任公司董事,且任公司第一大股东格力金投总经理。另外两名合伙人为格力金投员工。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紫杏共盈三号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12、经查询,紫杏共盈三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启明融乾

  1、名称:苏州启明融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6YEXL1P

  3、成立日期:2021-08-30

  4、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0栋2-149

  5、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启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注册资本:222,572.5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8、主要合伙人情况:苏州启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35%合伙份额,杭州启明融乾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36名合伙人合计持有98.65%合伙份额。

  9、与公司关联关系:经核查,启明融乾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启明融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启明融凯

  1、名称:昆山市启明融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2788EA3D

  3、成立日期:2021-10-18

  4、主要经营场所:昆山开发区夏东街658号508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启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注册资本:66,065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8、合伙人情况:苏州启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51%合伙份额,无锡沂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8名有限合伙人持有98.49%合伙份额。

  9、与公司关联关系:经核查,启明融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启明融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陈郧山

  陈郧山,持有深圳市前海九派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合伙份额。经查询,陈郧山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郧山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曹阳

  曹阳,现任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经查询,曹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曹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园维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园维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BGGR0B

  3、成立日期:2020-12-15

  4、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37-138号5层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国电投资有限公司

  6、出资额:5,000万元(已实缴)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从事网络科技、信息科技、通信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研、社会调查、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供应链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8、合伙人情况

  单位:万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海园维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0、经查询,上海园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经营情况

  上海园维为公司下属投资管理平台,目前主要持有上海维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安电子”)7.9596%的股权,无其他业务。维安电子的主要业务是研究、生产、销售高分子陶瓷等(PTC)热敏元器件、半导体器件等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模组等,其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97,954.07万元,负债总额35,553.25万元,净资产62,400.82万元,营业收入115,225.08万元,净利润12,524.08万元。

  (二)上海园维估值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对上海园维于估值基准日(2021年8月31日)的合伙人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本次估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其中对持有的维安电子股权采用了收益法进行估值。2021年8月31日,上海园维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621.64万元,估算价值为14,391.88万元,增值额7,770.24万元,增值率为117.35%,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320.74万元,估算价值为1,320.74万元,无增减值,合伙人权益账面价值为5,300.90万元,合伙人权益估算价值为13,071.14万元,增值额7,770.24万元,增值率为146.58%。

  公司2019年8月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长园维安股权的议案》,各方参考《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19年2月28日)载明的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45,900万元,协商确定维安电子100%股权的估值为45,000万元,维安电子77.7342%股权作价34,978万元进行转让。详见《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长园维安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

  综合考虑维安电子的历史股权类交易价格、评估情况以及本次交易架构为合伙份额转让,经过与9名交易对手方共同协商确定上海园维全部合伙人权益估值为11,940万元,本次交易的价格公允。

  (三)公司合法持有上海园维合伙份额,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或任何合伙人权利受到任何第三人限制的情形。

  四、协议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协议各方

  甲方1:珠海格金广发信德三期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甲方2:珠海厚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3:舟山和众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4:珠海格金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5:珠海紫杏共盈三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甲方6:苏州启明融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7:昆山市启明融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8:陈郧山

  甲方9:曹阳

  甲方1、甲方2、甲方3、甲方4、甲方5、甲方6、甲方7、甲方8、甲方9合称甲方。

  乙方1: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上海国电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1、乙方2合称乙方(其中,乙方1简称“转让方”)。

  丙方:上海园维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园维合伙企业”)

  2、份额转让金额及比例

  乙方1将其持有的园维合伙企业【91.7566%】份额以【10,955.15】万元转让于甲方,甲方同意受让。其中:甲方1出资4,156.15万元,受让园维合伙企业注册资本1,740.5248万元,对应合伙企业比例34.8105%;甲方2出资0.10万元,受让园维合伙企业注册资本0.0419万元,对应合伙企业比例0.0008%;甲方3出资218.75万元,受让园维合伙企业注册资本91.6088万元,对应合伙企业比例1.8322%;甲方4出资2,575.00万元,受让园维合伙企业注册资本1,078.3661万元,对应合伙企业比例21.5673%;甲方5出资800.00万元,受让园维合伙企业注册资本335.0264万元,对应合伙企业比例6.7005%;甲方6出资1,200.00万元,受让园维合伙企业注册资本502.5396万元,对应合伙企业比例10.0508%;甲方7出资800.00万元,受让园维合伙企业注册资本335.0264万元,对应合伙企业比例6.7005%;甲方8出资250.00万元,受让园维合伙企业注册资本104.6957万元,对应合伙企业比例2.0939%;甲方9出资955.15万元,受让园维合伙企业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对应合伙企业比例8.0000%。

  3、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第一期款项付款先决条件”实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伙份额转让款的80%即人民币【8,764.12】万元支付至乙方1指定账户。第一期款项付款取决于以下条件的实现:(1)丙方完成自身账面债权债务清理,乙方以及丙方保证园维合伙企业账面无任何债务以及对外担保,出具债务结清证明文件,同时提供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丙方人民银行企业信用征信报告。(2)甲方、乙方和丙方完成园维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签署。(3)丙方已将丙方营业执照和公章移交给甲方2。(4)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第一期款项付款先决条件已经达成。

  在实现“第二期款项付款先决条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合伙份额转让款的20%即人民币【2,191.03】万元支付至乙方1指定账户。第二期款项付款前提条件:(1)乙方完成本次园维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园维合伙企业已领取新的营业执照。甲方2已登记成为园维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已登记为甲方2委派人员;(2)丙方和乙方已经向甲方2移交园维合伙企业的财务章、合同章(如有)、营业执照等所有印章、证件;(3)丙方和乙方已经向甲方2移交园维合伙企业所有已开立银行账户的U盾,并已配合完成所有银行账户预留印鉴的登记变更手续;(4)丙方和乙方已经向甲方2完成所有证券账户(如有)的登记变更手续。(5)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第二期款项付款先决条件已经达成。

  4、登记

  丙方应自甲方第一期合伙份额转让款支付至乙方1账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并向甲方出具相关资料复印件。

  5、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包括附件)所约定之义务,或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上是不真实的或有重大遗漏并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伙份额转让金额10%的违约金(适用于甲方和乙方之间)。

  (2)甲方向乙方支付份额转让款后,非因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导致工商变更登记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份额转让款的10%的违约赔偿金。如果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后一个月内,园维合伙企业仍不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1应返还甲方份额转让款,并承担向甲方总计支付份额转让款20%的违约赔偿金的违约责任,且甲方为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评估费、保全费、执行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协议签署后,因甲方原因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第一期款项和/或第二期款项的,违约方按照延迟支付时间每日万分之三*应支付的转让款计算违约金赔偿金,承担违约责任。

  (4)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给予全面和合理的赔偿。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上海园维份额是公司聚焦“新一主一辅”战略规划、盘活公司资产的重要举措,本次转让所得款项将主要用于调整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产生同业竞争,预计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公司不存在为上海园维提供担保、委托上海园维进行理财的情形,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海园维之间债权债务已结清,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园维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产生投资收益约5,406.02万元(具体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上海园维除持有维安电子7.9596%的股权外,无其他业务,本次转让上海园维合伙份额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杨涛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出售上海园维部分合伙份额,交易对手方中有两名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我们向公司了解了园维科技及维安电子的历史股权类交易和评估情况,公司提供了估值报告作为参考资料。本次交易价格是公司与9名交易对手方共同协商确定的,价格公允。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了表决;公司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交易事项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上海园维部分合伙份额事项。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7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启权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上海园维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向珠海格金广发信德三期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9个交易对方转让公司所持上海园维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1.7566%的有限合伙份额,合计作价10,955.15万元,交易对方中珠海格金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紫杏共盈三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上海园维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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