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1 证券简称:亿田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09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4,855,92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完成了已回购的全部股份90,000股的注销工作,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8,093,200股减少至108,003,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08,00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4999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00股后的108,003,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49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44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1.201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05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30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22日至登记日:2022年6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与减持股份数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68号咨询联系人:沈海苹
咨询电话:0575-83260370传真电话:0575-83260380
八、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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