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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9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联鑫”)、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青海电子”)、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青海诺德”)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49,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人民币34.75亿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授信,期限1年。由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6,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申请3,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5,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青海诺德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5,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青海诺德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申请15,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737,268,615.00元。主要从事以自有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以及其他项目进行投资: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铜箔和铜箔工业设备及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销售(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诺德股份总资产870,535.14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84,008.79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0,508.46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5.89%。

  截至2022年3月31日,诺德股份总资产1,134,423.19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24,361.71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2,690.29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44.96%。

  2、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联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18,758.30008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子专用材料(铜面基板),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玻璃布、电子材料制造设备、线路板、铜金属及铝金属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联鑫总资产44,097.3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9,065.4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5,031.9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65,474.3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216.6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6.77%。

  截至2022年3月31日,江苏联鑫总资产40,317.7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8,689.8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1,627.91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9,581.7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75.59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3.64%。

  3、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青海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4,447,541,914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从事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履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产品;铜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总资产794,501.8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23,168.5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71,333.3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487,523.0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7,802.00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9.32%。

  截至2022年3月31日,青海电子总资产953,904.6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15,804.8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38,099.7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29,508.5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2,034.39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6.41%。

  4、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青海诺德”)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7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覆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金属材料的加工和销售;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海诺德总资产326,200.0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65,152.9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61,047.0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01,348.2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5,197.8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49.37%。

  截至2022年3月31日,青海诺德总资产296,663.8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68,500.1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28,163.6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4,857.5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222.3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43.20%。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青海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56.41 %;江苏联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53.64 %;青海诺德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43.20 %。上述子公司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且无逾期债务。董事会认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申请贷款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

  

  六、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4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34.75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90.49%,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96%。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98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由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99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公司新增股份4,498,022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741,766,637股。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3,3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183,300股后,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1,741,583,337股。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对本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原利润分配预案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按每股人民币0.06元(含税)以现金方式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按公司此前已发行股本总数1,737,268,615股计算,派息总额为人民币104,236,116.9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3)。

  二、利润分配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在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披露《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5),在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截至2022年6月16日,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公司新增股份4,498,022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741,766,637股。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回购股份183,3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183,3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1,741,583,337股。

  依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每股派发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分红金额由原来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99元(含税),计算方式如下 :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104,236,116.90÷1,741,583,337≈ 0.0599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0.0599×1,741,583,337= 104,320,841.89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后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599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利润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04,320,841.8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分红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25.75%,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96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青海诺德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青海诺德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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