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冻日期发生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份解冻日期发生变动是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将原有解冻日期延后所致,相关股份冻结情况基本与公司2019年3月15日和2019年4月17日已披露的情况一致,未新增股份冻结事项;目前,公司的日常运行和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未受到相关冻结事项的影响,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东股份解冻日期发生变动基本情况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贤丰”)分别于2019年1月10日、2019年3月27日被司法冻结的所持公司股份解冻日期发生变动,经问询,贤丰集团、广东贤丰及实际控制人未收到与本次股份解冻日期发生变动相关的法律文书、通知文件,本次股份解冻日期发生变动是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将原有解冻日期延后所致,相关股份冻结情况基本与公司2019年3月15日和2019年4月17日已披露的情况一致,未新增股份冻结事项。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本次股份解冻日期发生变动情况

  

  2.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二、 其他相关说明和风险提示

  1. 目前,公司的日常运行和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未受到相关冻结事项的影响,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冻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查询数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