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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2-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6.0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赛轮(沈阳)轮胎有限公司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6.0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各子公司已实际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55.59亿元担保。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7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和)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23%,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3月31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1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6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上述事项亦经公司2022年4月22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及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近日,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及赛轮(沈阳)轮胎有限公司分别与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约定共同为公司与该银行开展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43966332L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茂山路588号

  法定代表人:袁仲雪

  注册资本:306,348.4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轮胎、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模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服务;轮胎生产技术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相关服务;废旧轮胎收购与销售;轮胎循环利用装备、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轮胎循环利用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债权人:商业银行

  2、债务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在6.05亿元人民币的最高余额内

  5、保证范围: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保证合同二

  1、债权人:商业银行

  2、债务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赛轮(沈阳)轮胎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在6.05亿元人民币的最高余额内

  5、保证范围: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当前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公司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4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7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和),实际担保发生额为112.11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23%、104.48%。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21亿元,实际担保发生额为49.1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76%、45.81%。

  公司担保对象均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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