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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2-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三路8号新希望国际C座1507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波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77,193,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05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77,193,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055%。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4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4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0%。

  5、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李杨律师、贺春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李红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945,634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选举郭智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945,633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3)选举刘中一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970,234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603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王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945,634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选举邓路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962,034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403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王欣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953,834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03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选举欧阳志雄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953,834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03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通过,将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曾英女士共同组成第十二届监事会。

  4、审议《关于补发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杨、贺春喜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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