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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已质押股份 被司法标记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叶家豪先生及其关联人叶洪孝先生(叶家豪之子)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变卖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叶家豪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叶家豪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股东叶洪孝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具体情况详见上述公告。

  一、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叶家豪先生的关联人叶又升先生(叶家豪之子)转发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粤0304民特130号],因叶家豪未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协议约定向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资管”,成立于2019年12月3日,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自2020年6月2日起,由安信资管继承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叶家豪之间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清偿有关负债,安信资管向法院申请实现相关担保物权。上述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1、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叶家豪持有的“奇信股份”(证券代码002781)流通股股票20,940,839股及其孳息、被申请人叶洪孝持有的“奇信股份”(证券代码002781)流通股股票1,381,865股及其孳息。申请人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购回交易款1.15亿元、违约金5,541,120.38元及后续利息、后续违约金(后续利息、后续违约金以1.15亿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22日起按合并相加后年利率18%的标准计至清偿完毕之日止)、律师费10万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2、驳回申请人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申请请求。

  申请费717,244.43元(申请人已预交),由申请人负担28,690.43元、被申请人叶家豪、叶洪孝负担688,554元。申请人已预交的由被申请人负担的申请费,由本院予以退回。被申请人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应由其负担的申请费,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公告披露日,叶家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940,8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1%,其中: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0,940,839股;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数量为20,940,839股;被轮候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5,481,107股。叶洪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81,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其中: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381,865股;被司法再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381,865股。二者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2%。

  2、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公司已明确告知对方: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被执行人叶家豪本次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变卖行为将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叶家豪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拍卖、变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与上述股东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股东均保持独立,股东股份被拍卖、变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等一切均正常有序进行。

  4、本次裁定事项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手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权益变动等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083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相关方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福田支行”)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达成了调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上述相关公告。

  二、本次诉讼相关调解协议履行情况

  调解协议达成后,相关方积极沟通,友好协商,共同推进调解协议的履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经为公司向中国银行福田支行代偿了相关贷款本金、利息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尚未披露的未决诉讼涉案金额总计为人民币2,554.97万元(不含此次公告的涉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1%。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了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的借款纠纷,避免了公司因贷款进一步逾期而需支付的逾期利息、罚息等,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有一定积极影响,但影响较小。

  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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