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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泰禾智能

  股票代码:603656

  信息披露义务人:颜天信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泰禾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公司股份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动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变动至5%以下。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颜天信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461,84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12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当时总股本的2.91%,即不超过4,461,840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11月17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未来十二个月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5,058,000股,占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75,960,000股)的6.66%,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6年度财务报告》。

  2017年3月21日至本报告日,颜天信先生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减持公司股份等事项使得持股比例减少至4.99995%,不再是持股5%以上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颜天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及权益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1、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占变动日期对应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上表中第1项、第2项分别为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于2018年5月17日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颜天信持股变更为9,913,680股,持股比例不变。

  3、上表中第3项为颜天信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90,000股,减持后,颜天信持股变更为8,923,680股,持股比例变更为5.99%。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5月19日、2020年7月8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4、上表中第4-7项为因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授予、回购限制性股票,使得公司股本及颜天信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5、上表中第8项为颜天信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执行其减持计划,公司已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其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61,840股。上述大宗交易减持后,其持股比例变动为5.55%,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6、上表中第9项为因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股份456,000股,公司总股本由153,456,600股变更至153,000,600股,颜天信先生所持股份比例由5.55%被动增加至5.57%。

  7、上表中第10项为颜天信先生执行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73,720股,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变动为7,649,9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4.99995%。截止本报告日,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化情况如下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泰禾智能股票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颜天信

  签署日期:2022年6月2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备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颜天信

  签署日期:2022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6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

  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颜天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649,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颜天信先生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颜天信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5,058,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66%;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有公司股份变动为7,649,96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99995%。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5,058,000股,占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75,960,000股)的6.66%,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6年度财务报告》。

  2017年3月2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颜天信先生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颜天信减持公司股份等事项使得持股比例减少至4.99995%,不再是持股5%以上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颜天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及权益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1、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占变动日期对应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上表中第1项、第2项分别为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于2018年5月17日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颜天信持股变更为9,913,680股,持股比例不变。

  3、上表中第3项为颜天信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90,000股,减持后,颜天信持股变更为8,923,680股,持股比例变更为5.99%。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5月19日、2020年7月8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4、上表中第4-7项为因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授予、回购限制性股票,使得公司股本及颜天信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5、上表中第8项为颜天信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执行其减持计划,公司已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其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61,84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12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当时总股本的2.91%,即不超过4,461,840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11月17日。

  上述大宗交易减持后,其持股比例变动为5.55%,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6、上表中第9项为因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股份456,000股,公司总股本由153,456,600股变更至153,000,600股,颜天信先生所持股份比例由5.55%被动增加至5.57%。

  7、上表中第10项为颜天信先生执行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73,720股,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变动为7,649,9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4.99995%。截止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股本变化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颜天信先生所持股份比例被动变化以及颜天信先生执行其减持股份计划使得其持股比例下降。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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